《軍爭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兵法詭詐,以利動敵心;或合或離,為變化之術。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言緩行須有行列如林,以防其掩襲。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
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
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司馬法》曰:『新氣勝舊氣。』新氣即朝氣也。晝氣惰,暮氣歸。朝氣,初氣也;晝氣,再作之氣也;暮氣,衰竭之氣也。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譁,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敵背丘陵為陳,無有後患,則當引軍平地,勿迎擊之。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人懷歸心,必能死戰,則不可止而擊也。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