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事〉



29《事》
事。陽氣大(冒)〔勗〕昭職,物則信信,各致其力。
初一,事無事,至無不事。測曰,「事無事」、以道行也。
次二,事在樞,不咨不諏,喪其哲符。測曰,「不咨不諏」、其知亡也。
次三,時往時來,間不容氂。測曰,「時往時來」、不失趣也。
次四,男女事,不代之字。測曰,「男女事」、非厥務也。
次五,事其事,王假之食。測曰,「事其事」、職所任也。
次六,任大自事,方來不救。測曰,「任大自事」、奚可堪也。
次七,丈人扶孤,豎子提壺。測曰,「丈人扶孤」、小子知方也。
次八,(男女)〔女男〕事,十年不誨。測曰,「(男女)〔女男〕事」、終家不亨也。
上九,到耳順止,事貞。測曰,「到耳順止」、逆聞順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