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卷第四 食貨四


   賦稅上
唐 殷 周 秦 漢 魏 晉 宋
  古之有天下者,未嘗直取之於人。其所以制賦稅者,謂公田什之一及工商衡虞之入,稅以供郊廟社稷、天子奉養、百官祿食也,賦以給車馬甲兵士徒賜予也。言人君唯於田及山澤可以制財賄耳。其工商雖有技巧之作,行販之利,是皆浮食不敦其本,蓋欲抑損之義也。古者,宅不毛有里布,地不耕有屋粟,人無職事出夫家之征。言宅不毛者出一里二十五家之泉,田不耕者出三家之稅粟,人雖有閒無職事,猶出夫稅家稅。夫稅者謂田畝之稅,家稅者謂出士徒車輦給徭役也。蓋皆罰其惰,務令歸農。是故歷代至今,猶計田取租稅。古者人君上歲役不過三日,是故歷代至今,雖加至二十日,數倍多古制,猶以庸為名。既免其役,日收庸絹三尺,共當六丈,更調二丈,則每丁壯當兩匹矣。夫調者,猶存古井田調發兵車名耳,此豈直斂人之財者乎!什一者,天下之正中,多乎則大桀小桀,寡乎則大貊小貊。故什一行而頌聲作,二不足而碩鼠興。古之聖王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寧積於人,無藏府庫,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是故鉅橋盈而殷喪,成皋溢而秦亡。記曰:「人散則財聚,財散則人聚。」此之謂也。漢武攘四夷,平百越,邊用益廣,杼軸其空。於是置平糴,立均輸,起漕運,興鹽鐵,開鬻爵,設榷酤,收算緡,納雜稅,更造錢幣,蕃貨長財。雖經費獲濟,而下無聊矣。夫文繁則質衰,末盈則本虧,反散淳朴之風,導成貪叨之行,是以惡其啟端也。賢良文學,辯論甚詳,然處昇平之代,是古則理高;居多務之時,非今則事闕。一臧一否,故悉存焉。
  陶唐制:冀州,厥賦唯上上錯。
孔安國曰:「賦謂土地所生,以供天子。上上,第一。錯,雜。雜出第二之賦。」
兗州,厥賦貞,
貞,正也。州第九,賦正與九相當。
厥貢漆、絲,厥篚織文。
地宜漆林,又宜桑蠶。織文,錦綺之屬,盛之筐篚而貢。
青州,厥賦中上,
第四。
厥貢鹽、絺,海物惟錯,
絺,細葛。錯,雜,非一種。
岱畎絲、枲、鈆、松、怪石,
畎,谷也。怪異好石似玉者。岱山之谷出此五物,皆貢之。
厥篚檿絲。
檿桑蠶絲中琴瑟絃。檿,於斂反。
徐州,厥賦中中,
第五。
厥貢惟土五色,
王者封五色土為社,建諸侯,則各割其方色土與之,使立社。燾以黃土,苴以白茅。茅取其絜,黃取王者覆四方。
泗濱浮磬,淮夷蠙珠暨魚,
泗水涯水中見石,可以為磬。蠙珠,珠名,淮夷二水出蠙珠及美魚。
厥篚玄纖縞。
玄,黑繒。縞,白繒。纖,細也。纖在中,明二物皆細。
揚州,厥賦下上上錯,
賦第七,雜出第六。
厥貢惟金三品,
金、銀、銅。
瑤琨篠簜,
瑤琨皆美玉。篠,竹箭。簜,大竹。
齒革羽毛惟木,
齒,象牙。革,犀皮。羽,鳥羽。毛,旄牛尾。木,楩梓豫章。
厥篚織貝,
織,細紵。貝,水物。
厥包橘柚錫貢。
小曰橘,大曰柚,其所包裹而致者。錫命乃貢,言不常。
荊州,厥賦上下,
第三。
厥貢羽、毛、齒、革,惟金三品,杶、榦、栝、柏,
榦,柘也。柏葉松身曰栝。
礪、砥、砮、丹,
砥細於礪,皆磨石也。砮,石中矢鏃。丹,硃類。
惟{竹困}、簵、楛,三邦底貢厥名,
{竹困}、簵,美竹。楛,中矢榦。三物皆出雲夢之澤。近澤三國常致貢之,其名天下稱善。

橘柚。
匭菁、茅,
匭,匣也。菁以為菹,茅以縮酒。
厥篚玄纁、璣、組,
此州染玄纁色善,故貢之。璣,珠類。組,綬類。
九江納錫大龜。
尺二寸曰大龜,出九江水中。龜不常用,錫命而納之。
豫州,厥賦錯上中,
賦第二,又雜出第一。
厥貢漆、枲、絺、紵,厥篚纖纊,
纊,細綿。
錫貢磬錯。
治玉石曰錯,治磬錯。
梁州,厥賦下中三錯,
賦第八,雜出第七第九,三等也。
厥貢璆、鐵、銀、鏤、砮、磬,
璆,玉名。鏤,剛鐵也。
熊、羆、狐、貍織皮。
貢四獸之皮,織金罽。
雍州,厥賦中下,
第六。
厥貢惟球、琳、琅玕。
球、琳皆玉名。琅玕,石似珠。
禹定九州,量遠近制五服,任土作貢,分田定稅,十一而賦,萬國以康。故天子之國內五百里甸服:
為天子服理田。
百里賦納總,
禾稿曰總,供飼馬。
二百里納銍,
所銍刈謂禾穗。
三百里納秸服,
秸,稿也。服稿役。
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所納精者少,麤者多。
其外五百里曰侯服:
侯,候也。斥候而服事。
百里采,
供王事,不主一。
二百里男邦,
男,任也。
三百里諸侯。
同為王者斥候。
又其外五百里曰綏服:
服王者政教。
三百里揆文教,
度王者文教而行之。
二百里奮武衛。
奮武衛,天子所以安也。
又其外五百里曰要服:
要束以文教。
三百里夷,
守平常之教。
二百里蔡。
蔡,法也。法三百里而差簡。
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
言荒,又簡略。
三百里蠻,
以文德蠻來之,不制以法。
二百里流。
流、移也,言政教隨其俗。堯命禹理水,因別九州,遂定貢賦。虞舜之化,及夏禹革命,不聞改作,蓋因也。
  殷以天子之地,百里之內以供官。千里之內曰甸,以為御。千里之外曰流,設方伯以為屬。公田藉而不稅,
稅,均取也。
七十而助。
助者,藉也,借力理公田也。
是以其求也寡,其供也易。降及辛紂,暴虐,厚賦以實鹿臺,大斂以積巨橋。
  周武王既誅紂,發其財,散其粟,反其失而人安。於是分九畿,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曰侯畿,
亦曰服。
其貢祀物。又外曰甸畿,其貢嬪物。
任嬪以女事,貢布帛。
又外曰男畿,其貢器物。
任土以飭材事。
又外曰采畿,其貢服物。
絺纊也。
又外曰衛畿,其貢財物。
龜貝之具。
又外曰蠻畿,又外曰夷畿,要服也,其貢貨物。
絲枲。
又外曰鎮畿,又外曰藩畿,
藩,限也。自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藩,各相去五百里為限。其來朝之歲,具禮朝覲篇也。
此荒服也,
具職官封建篇。
謂之蕃國,世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為贄。司徒職,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捨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捨。以歲時入其書。
鄭玄曰:「登,成也,定也。國中,城郭中也。鄭司農云:『征之者,給公上事也。捨者,謂有復除捨不收役事也。貴者,謂若今宗室及關內侯皆復也。服公事者,謂若今吏有復除也。老者,謂若今八十、九十復羨卒也。疾者,謂若今癃不可事者,復之。』玄謂入其書者,言於大司徒。」
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
征,稅也,言征者以供國政也。任地,謂任土地以起稅賦也。國宅,凡官所有宮室吏所治者也。周稅輕近而重遠,近者多役也。園廛亦輕之者,廛無穀,園少利也。
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
宅不毛者,謂不樹桑麻也,罰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空田者,罰以三家之稅粟,以供吉凶二服及喪器也。民雖有閒無職事者,猶出夫稅、家稅也。夫稅者,百畝之稅。家稅者,出士徒車輦給徭役。
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待其政令,以時徵其賦。
自廛里至遠郊也,掌六畜數者,農事之本也。賦謂九賦及九貢。
凡任民,任農以耕事,貢九穀。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
貢草木,謂葵、韭、果、蓏之屬。
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縗。
掌罰其家事也。盛,黍稷也。槨,周棺也。不帛,不得衣帛也。不縗,喪不得衣縗也。皆所以恥不勉也。
又因其比鄰,以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夫役人歲不過三日。任其土,所以紀地宜也。分五服,設九畿,所以別遠近也。五人為伍,所以知眾寡也。因井廬以定賦稅,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
賦謂計口發財,稅謂收其田入也。什一,謂什取其一也。工商衡虞雖不墾殖,亦取其稅者,工有伎巧之作,商有行販之利,衡虞取山澤之財產。
賦謂供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皆因其所工,不求其所拙。農人納其穫,工女效其織,是以黔首安本而易贍,下足而上有餘也。
  魯宣公十五年,初稅畝。公羊傳曰:「初者何?始也。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
宣公無恩信於民,民不肯盡力於公田,故履踐按行,擇其善畝穀最好者稅取之。
初稅畝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何譏乎始履畝而稅?
據用田賦,不言初亦不言稅畝。
古者什一而藉。
什一以借民力,以什與民,自取其一為公田。
古者曷為什一而藉?
據數非一。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
頌聲者,太平歌頌之聲,帝王之高致也。春秋經傳數萬,指意無窮,至此獨言頌聲作者,民以食為本也。是故聖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養父母妻子。五口為一家,公田十畝,即所謂什一而稅也。廬舍二畝半。凡為田一頃十二畝半。八家而九頃,共為一井,故曰井田也。
穀梁傳曰:「私田稼不善則非吏,
非,責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營私田。
公田稼不善則非民。
民勤私也。
初稅畝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
悉謂盡其力。
  左傳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
周禮: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出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長轂一乘,戎馬四匹,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賦。今魯使丘出之,譏重斂,故書。
  哀公十二年春,用田賦。公羊傳曰:「何以書?
據當賦稅,為何書。
譏。何譏爾?譏始用田賦也。」
田,謂一井之田。賦者,斂取其財物也。言用田賦者,若今漢家斂民錢以田為率矣。不言井者,城郭里巷亦有井,嫌悉賦之。禮,稅民公田,不過什一。軍賦十井,不過一乘。哀公外慕彊吳,空盡國儲,故復用田賦過什一。
公問於有若:「年饑,用不足,如之何?」對曰:「盍徹乎。」公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有若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古什取一,時什取二。
又問孔子,孔子曰:「薄賦斂則人富。」公曰:「若是,寡人貧矣。」對曰:「愷悌君子,人之父母。未見子富而父貧也。」
  管子曰:「地之生財有時,人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無窮。以有時與有倦,養無窮之君,而度量不生於其閒,
度量不生,則賦役無限也。
則下上相疾也。」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也。詩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唯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又曰:「尊賢使能,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則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矣。
廛,市宅也。古者無征,衰世征之。王制曰:「市廛而不稅。」周禮曰:「國宅無征。」法而不廛者,當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耳,不當征其廛宅也。
關譏而不征,則天下之行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矣。
言關禁異服異語耳,不征稅也。周禮曰「關市之賦」,司關門之征,猶譏。王制不譏,謂文王以前也。文王亦不征也。
耕者助而不稅,則天下之農皆悅,而願耕於其野矣。
助者,井田什一助佐公家理公田,不橫稅賦若履畝之類也。
廛無夫里之布,則天下之人皆悅,而願為之氓矣。」
里,居也。布,錢也。夫,一夫也。周禮曰,「宅不毛者有里布,田不耕者有屋粟」,凡人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衰代緣是賦之重。故孟子欲使反古,寬廛夫,去里布,則人皆樂為之也。
  白圭問孟子曰:「吾欲二十而稅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貊道也。萬室之國而一人陶,則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夫貊,五穀不生,唯黍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
  孫武曰:「夫帝王處四海之內,居五千里之中,焉能盡專其利,是以分建諸侯,以其利而利之,使食其土毛之實,役其民氓之故。賦稅無轉徙之勞,徭役無怨曠之歎。」
  魏文侯時,租賦曾倍於常,或有賀者。文侯曰:「今戶口不加,而租賦歲倍,此由課多也。譬如彼治冶,令大則薄,令小則厚,治人亦如之。夫貪其賦稅不愛人,是虞人反裘而負薪也。徒惜其毛,而不知皮盡而毛無所附。」
  秦孝公十二年,初為賦。
納商鞅說,開阡陌,制貢賦之法。
始皇建守,罷侯,貴以自奉。提封之內,撮粟尺布,一夫之役,盡專於己。徂春歷秋,往還萬里,是所得者至寡,所苦者至大。人用無聊,海內咸怨。夫夏之貢,殷之助,周之藉,皆十而取一,蓋因地而稅。秦則不然,舍地而稅人,故地數未盈,其稅必備。是以貧者避賦役而逃逸,富者務兼并而自若。加之以內興工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贍其欲也。二世承之,不變其失,反更益之。海內愁怨,遂用潰畔。
  漢高帝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上於是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纔取足。
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不領於天下之經費。
言各收其所賦稅以自供,不入國朝之倉廩府庫也。經,常也。
又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四年八月,初為算賦。
漢儀注:「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為治庫兵車馬。」
  孝惠元年,減田租,復十五稅一。
漢家初十五稅一,儉於周,中閒廢,今復之。
六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國語:越王句踐令國中女子年十七不嫁者,父母有罪,欲人民繁息也。漢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錢,唯賈人與奴婢倍算。今使五算,罪謫之也。
  孝文人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
如淳曰:「常賦歲百二十,歲一事。時天下之人多,故出賦四十,三歲而一事。」
晁錯說上,令人入粟得以拜爵,邊食足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人租。如此德澤加於萬人。帝從其言。後天下充實,乃下詔賜人十二年租稅之半。十三年,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
本,農也。末,賈也。言農與賈俱出租,無異也,故除田租。
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其時亦以倉廩豐實之故也。
  孝景帝二年,令人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時上溢而下有餘。又禮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
一子不事,蠲其賦役。二算不事,免二口之算賦。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舊法二十三,此二十,更為異制。
  孝武即位,董仲舒說上曰:「古者稅民不過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過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則不然,用商鞅之法,又加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
更卒,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謂給中都官也。率計今人一歲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於古也。
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
秦賣鹽鐵貴,故下民受其困也。既收田租,又出口賦,而官更奪鹽鐵之利。率計令人一歲之中,失其資產,二十倍多於古。
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
言貧人自無田而耕墾豪富貴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輸本田主也。
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矣。」建元元年,制: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
二算,二口之算也。復甲卒,不在革車之賦。
  孝昭始元六年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
律,諸當占租者,家長身各以其物占,占不以實,家長不身自書,皆罰金二斤,沒入所不自占物及賈錢縣官也。顏師古曰:「占謂自隱度其實,定其辭也。占音章贍反。蓋武帝時賦斂繁多,律外而取,今始復舊。」
元鳳二年,三輔、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
太常主諸陵,別治其縣,爵秩如三輔郡矣。元帝永光五年,令各屬所在郡也。諸應出賦算租稅者,皆聽以菽粟當錢物也。
四年,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人,皆當迭為之。一月一更,是為卒更也。貧者欲得顧更錢者,次直者出錢顧之,月二千,是為踐更也。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當自戍三日,不可往便還,因便住一歲一更。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是謂過更也。此漢初因秦法而行之也。後遂改易,有謫乃戍邊一歲耳。
毋收四年、五年口賦。
漢儀注:「民年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
六年,詔曰:「夫穀賤傷農,今三輔減賤,
減,少。
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元平元年,詔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徭,耕桑者益眾,而百姓未能家給,朕甚愍焉。其減口賦錢。」有司奏請減什三,上許之。
  孝宣帝甘露二年,減民算三十。
  孝成建始二年,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本算百二十,今減四十為八十。
  孝平元始元年,詔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出錢月三百。
謂女徒論罪已定,並放歸家,不親役之,但令一月出錢三百以顧人也。
  王莽篡位,下令曰:「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
音皮
癃咸出,
雖老病者皆復出口算也。
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
分田,謂貧者無田而取富人田耕種,共分其所收也。假亦謂貧人賃富人之田也。劫者,富人劫奪其稅,侵欺之也。
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富者驕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姦,俱陷於辜,刑用不措。今更名天下之田曰王田。」又以周官稅人,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
樹藝謂種果木及蔬菜也。
人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者,宂作縣官,衣食之。
宂,散。
又分裂州郡,改職作官。邊兵二十餘萬,仰縣官衣食,用度不足,數橫斂賦。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
  後漢光武建武中,田租三十稅一。有產子者復以三年之算也。明帝即位,人無橫徭,天下安寧。時穀貴,尚書張林上言:「穀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從之。
  魏武初平袁紹鄴都,令收田租畝粟四升,戶絹二匹,綿二斤,餘不得擅興。
  晉武帝平吳之後,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夷人輸賨
在公反
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斗,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
  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畝稅米三升。是後頻年水旱,田稅不至。咸康初,算田稅米,空懸五十餘萬斛,尚書諸曹以下免官。
  哀帝即位,乃減田租,畝收二升。
  孝武帝太元二年,除度定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稅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稅米口五石。
前燕慕容皝在柳城,以牧牛給貧家,田於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無地者,亦田苑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記室參軍封裕諫曰:「且魏晉雖道消之代,猶削百姓不至於七八。將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得田者,與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悅樂。臣猶曰非明王之道。」蜀李雄賦丁歲穀三斛,女丁半之,調絹不過數丈,綿數兩。事少役稀,百姓富實,門閭不閉,無相侵盜矣。
  宋文帝元嘉中,始興太守徐豁上表曰:「武吏年滿十六,便課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課三十斛,一戶內隨丁多少,悉皆輸米。且十三歲兒,未堪田作,或是單迥,便自逃匿,戶口歲減,實此之由。宜更量課限,使得存立。今若減其米課,雖有交損,考之將來,理有深益。」詔善之也。
  孝武帝大明五年,制天下人戶歲輸布四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