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卷第二十三 職官五
尚書下
吏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司封郎中、員外郎 司勳郎中、員外郎 考功郎中、員外郎
戶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度支郎中、員外郎 金部郎中、員外郎 倉部郎中、員外郎
禮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祠部郎中、員外郎 膳部郎中、員外郎 主客郎中、員外郎
兵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職方郎中、員外郎 駕部郎中、員外郎 庫部郎中、員外郎
刑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都官郎中、員外郎 比部郎中、員外郎 司門郎中、員外郎
工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屯田郎中、員外郎 虞部郎中、員外郎 水部郎中、員外郎
吏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司封郎中、員外郎 司勳郎中、員外郎 考功郎中、員外郎
周禮天官,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
變冢言太者,進退異名也。百官總焉,則謂之冢宰;列職於王,則謂之太宰。宰,主也。建,立也。邦,理王所居之邦國。佐猶助也。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以佐王理邦國。漢成帝初,分尚書置四曹,蓋因事設員,以司其務,非擬於古制也。至光武,乃分為六曹。迄於魏晉,或五或六,亦隨宜施制,無有常典。自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至隋六部,其制益明。大唐武太后遂以吏部為天官,戶部為地官,禮部為春官,兵部為夏官,刑部為秋官,工部為冬官,以承周六官之制。若參詳古今,徵考職任,則天官太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於夏官之司士云。
又夏官之屬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群臣之版,
古書版為班,班書或為版。版,名籍也。
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謂用功過黜陟者。
辨其年歲與其貴賤,
年數多少,知其老少。
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理,
告王所當進退。
以德詔爵,
有賢者之德,乃詔以爵。
以功詔祿,
理有功勳,後告以祿。
以能詔事,以久奠食。
能者事成乃食之。王制曰:「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奠音定。
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常侍曹,主公卿事。後漢改為吏曹,主選舉、祠祀,後又為選部。
靈帝以梁鵠為選部尚書。
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事。
陳群為尚書,延康元年,群始建九品官人之法,拜吏部尚書。又毛玠字孝先,為吏部尚書,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吳暨豔字子休,為選曹尚書,性峭厲,好清議。當時郎署混濁,多非其人,欲區別賢愚,彈射百寮,覈選三署,皆貶高就下,降減等數。其居位貪鄙、志節污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故惋憤聲積,競言豔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豔坐自殺。
晉與魏同。
山濤為吏部尚書,用人皆先密啟,然後公奏,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終始如其言。唯用陸亮,尋以賄敗。啟事曰:「臣欲以郤詵為溫令。」詔可。尋又啟曰:「訪聞詵喪母不時葬,遂於所居屋後假葬,有異同之議,請更選之。」詔曰:「君為管人倫之職,此輩應為清議,與不便當裁處之。」江霦字思玄,三為選官,始為吏部郎,遷侍中、吏部尚書、僕射。世說曰:「鍾會見王戎、裴楷總角,曰:『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後二十年,此二賢當為吏部尚書,冀爾時天下無復滯才。』」劉聰僭號,省吏部,置左右選曹。石勒時,又置左右執法郎,典定士族,副選舉之任。霦音彬。
宋時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孝武不欲威權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而省五兵,後還置一吏部尚書。順帝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書。晉宋以來,吏部尚書資位尤重。
宋時,徵豫章太守蔡廓為吏部尚書。廓至,謂左丞傅隆曰:「選皆出我乎?」隆言之執政。徐羡之曰:「黃門以下,專以相委;過此則與眾參之。」廓聞之曰:「我不能為徐羡之署紙尾。」遂不就。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云「署紙尾」。又庾炳之為吏部尚書,通貨賄。吏部令史錢泰能琵琶,主客令史周伯齊善歌,詣炳之宅諮事,因留宿。尚書舊制,令史諮事,不得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所司奏,免官。
梁陳亦然。
梁蕭子顯為吏部尚書,性凝簡,負才氣,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揮而已,衣冠竊恨之。又謝覽字景滌,朏弟〈氵蘥〉之子,自祖至孫,三世居選部,時以為榮。又王泰字仲通,為都官尚書,能接人士,皆願其居選官。頃之,為吏部尚書,衣冠傾屬。又謝舉字言揚,遷掌吏部。舉祖莊,宋代再典選。至舉又三為此職,前代未有。
後魏、北齊吏部統吏部、
掌褒崇、選補。
考功、主爵三曹。
自洛陽遷鄴以後,掌大選知名者數四。文襄帝少年高明,所蔽也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辨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辛術為尚書,性尚貞明,擢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前後銓衡,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
後周有吏部中大夫一人,
掌群臣及諸子之簿,辨其貴賤與其年歲,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依六勳之賞,頒祿之差。
小吏部下大夫一人,
掌貳吏部之事。
領司勳上士等官,屬大司馬。隋吏部統吏部、主爵、司勳、考功四曹。
牛弘為吏部尚書,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所進用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鑑賞機悟,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又曰:盧愷攝吏部尚書,何妥奏蘇威陰事,愷相連。讞司奏愷曰:「房恭懿者,尉遲迥之黨,不當仕進。威愷二人曲相薦達,累轉為海州刺史。又吏部參選者甚多,愷不即授官,皆作色而遣。威有從父弟徹、肅二人,徵詣吏部,徹文狀後至而先任用,肅左足攣蹇,才用無算,愷以威之故,而授朝請郎。」文帝怒曰:「愷敢將天官為私惠!」乃除名為庶民。自後周以降,選無清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別士流,故涉黨固之譖,遂及於此。
大唐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改吏部為天官,神龍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改為文部,
至德初復舊。
掌文官選舉,總判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曹事。舊令班在侍中、中書令上,開元令移在侍中、中書令下。尚書六曹,吏部、兵部為前行,戶、刑為中行,禮、工為後行,其官屬自後行遷入二部者以為美。自魏晉以來,凡吏部官屬,悉高於諸曹,其選舉皆尚書主之。自隋置侍郎,貳尚書之事,則六品以下銓補,多以歸之。大唐自貞觀以前,尚書掌五品選事。
貞觀二十二年二月,文部侍郎盧承慶兼檢校兵部侍郎,仍知五品選事。承慶辭曰:「五品選事,職在尚書,臣今掌之,便是越局。」太宗不許,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此言之,即尚書兼知五品選事明矣。
至景龍中,尚書掌七品以上選,侍郎掌八品以下選。至景雲元年,宋璟為尚書,始通其選而分掌之,因為常例。開元以前,諸司之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自開元以來,宰相員少,資地崇高,又以兵吏尚書權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領之,但從容衡軸,不自銓綜,其選試之任皆侍郎專之,尚書通署而已,遂為故事。或分領其事,則列為三銓,
四年六月飭,其員外郎、御史并餘供奉官,直進名飭授,自此不在吏部。
尚書掌其一,侍郎分其二。
尚書所掌,謂之尚書銓;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銓,其一為東銓。各有印。
侍郎二人。
隋煬帝置,說在歷代郎中篇。凡六司侍郎,皆貳尚書之事。吏部初置一員,總章元年加一員。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分掌選部流內六品以下官,是為銓衡之任。凡初仕進者,無不仰屬焉。當選集之際,勢傾天下,列曹之中,資位尤重。初,隋世高孝基為吏部侍郎,房玄齡、杜如晦與選,孝基時加賞異,後以為知人。大唐文皇帝永徽時,馬載、裴行儉為吏部侍郎,貞觀以來,最為稱職。又鄧玄挺為此官不稱職,甚為時談所鄙。常患消渴,選人因號為「鄧渴」,坐此遷澧川刺史,有能名。武太后重拜為天官侍郎,其弊愈甚。又以許子儒為之,子儒不以藻鑑為意,其補官悉委令史勾直,時曰平配。後崔玄暐為之,介然自守,絕於請謁,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選司令史乃設齋自慶,武太后聞之,復拜為天官侍郎。
郎中二人。
漢魏以來,尚書屬或有侍郎,或有郎中,或曰尚書郎,或曰某曹郎,或則兩置,或為互名,雖稱號不同,其職一也,皆今郎中之任。山公啟事曰:「吏部郎主選舉,宜得能整風俗、理人倫者。」又曰:「吏部郎以碎事日夜相接,非但當正己而已,乃當能正人,不容穢雜也。」乃以議郎杜默為之。齊謝朓為吏部郎,上表三讓,說在歷代郎官篇。又王儉為吏部郎,專斷曹事。又陸慧曉字叔明,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歷政以來,咨執選事。慧曉任己獨行,未嘗與語。帝遣左右以事誚問之,慧曉曰:「六十之年,不復能諮都令史為吏部郎也。」梁顧憲之字士思,為吏部郎。初,其祖覬之嘗為吏部,於庭植嘉樹,謂人曰:「吾為憲之種耳。」至是,憲之果為此官。然自過江,吏部郎不復典大選。又王亮字奉叔,為吏部郎,銓序著稱。及後為吏部尚書,拘資次而已,當代謂為不能。又任昉為吏部郎,參掌大選,居職不稱,轉御史中丞。又職官錄曰:「梁吏部郎舊視中丞,遷侍中。」又陳吏部郎中秩六百石。後魏孝文帝欲創革舊制,選置百官,謂群臣曰:「為朕舉一吏部郎,給卿三日假。」尋曰:「朕已得之矣。」乃徵崔亮為之。亮字敬儒,自參選事,垂將二十年,廉慎明決。尚書曰:「非崔郎中,選事不辦。」又曰:韋瑒為吏部郎,性貪婪,鬻賣官吏,皆有定價。隋初,諸曹郎皆謂之侍郎。煬帝三年,置六司侍郎,後遂改諸曹侍郎但曰郎。其吏部郎改為選部郎。國初,復為選部郎中,武德二年,選部郎中鄭元毓以贓犯處極刑是也。五年,改為吏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選補流外官,謂之小銓,并掌文官名簿、朝集、祿賜、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
員外郎二人。
隋開皇六年,置吏部員外郎一人。煬帝三年,改為選部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加置一人,一員判廢置,一員判南曹,起於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玄奏置。未置以前,銓中自勘責。故事,兩員轉廳,至建中元年,侍郎邵說奏,各挾闕替。南曹郎王鋗以後,遂不轉廳。貞元十一年閏八月,侍郎杜黃裳奏請准舊例轉廳。初,武太后載初元年,又加一員,聖曆二年八月省。開元十二年四月,飭兵吏各專定兩人判南曹,尋卻一人判。貞元元年九月,又以兩人判,至十二年閏八月,又卻一員判。
司封郎中一人。
左傳曰:晉文公「作執秩以正其官」。注云:「
執秩,主爵秩之官。」漢尚書有封爵之任,而無其官。故後漢書曰:「馮勤字偉伯,光武以為郎中,給事尚書,使典諸侯封事。勤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勢豐薄,不相踰越,莫不厭伏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晉尚書有左右主客曹。北齊河清中,改為主爵,置郎中一人,屬吏部,主封爵之事。隋初為主爵侍郎,煬帝改為主爵郎。武德初,為主爵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封郎中,掌封爵、皇之枝族及諸親、內外命婦告身及道士、女冠等。天寶八載十一月,飭道士、女冠籍每十載一造,永為常式。至德二年十一月,飭道士、女冠等宜依前,屬司封曹。
員外郎一人。
隋文帝置。煬帝改為主爵承務郎。武德初,為主爵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司勳郎中一人。
周禮夏官有司勳上士,掌六鄉賞地之法。歷代無聞。至後周。吏部有司勳上士一人,掌六勳之賞,以等其功,如古之主爵。隋文帝置司勳侍郎,煬帝改為司勳郎。永徽五年十二月四夜,司勳庫失火,甲歷並盡。龍朔二年,改為司勳大夫,咸亨初復故。掌校定勳績、論官賞勳、官告身等事。
員外郎二人。
隋文帝置,煬帝改為司勳承務郎。武德初,為司勳員外郎。
考功郎中一人。
漢元帝時,京房作考功課吏之法,然其職不在尚書。至光武,改尚書三公曹,主歲書考課,課諸州郡。魏尚書有考功、定課二曹。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論郎,並其任也。例在吏部郎中篇。後魏考功郎掌考第、孝秀。北齊考功郎中亦掌考第及孝秀貢士。隋文帝置考功侍郎,煬帝改為考功郎。武德初復為考功郎中,龍朔二年,改考功為司績,咸亨初復舊。掌考察內外百官及功臣家傳、碑、頌、誄、諡等事。
員外郎一人。
隋文帝置,煬帝改為考功承務郎。武德初,復為考功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武德舊令,考功郎中監試貢舉人,貞觀以來,乃以員外郎專掌貢舉省郎之殊美者。至開元二十四年,移貢舉於禮部,而考功員外郎分判事而已。
戶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度支郎中、員外郎 金部郎中、員外郎 倉部郎中、員外郎
周禮地官,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
按今戶部之職與地官之任,雖亦頗同,若徵其承受,考其沿襲,則戶部合出於度支。度支,主計算之官也。算計之任,本出於周禮天官之司會云。
又太宰之屬有司會,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
逆謂受而鉤考之,可知得失多少。
漢置尚書郎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戶部,
吳孫休初即位,戶部尚書階下讀奏。
而晉有度支,
晉當陽侯杜元凱為度支尚書,內以利民,外以救邊,備物置用,以濟當時之益者五十餘條。又張華為度支尚書,量計運漕,決定廟算。
皆主算也。宋齊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梁亦有之。後魏度支亦掌支計。
崔亮為度支尚書,經營費用,歲減億計。
北齊度支統度支、
掌計會,凡軍國損益、供糧廩等事。
倉部、左戶、
左戶,掌天下計帳、戶口。
右戶、
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課。
金部、庫部六曹。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其屬有民部中大夫二人,掌承司徒教,以籍帳之法,贊計人民之眾寡。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并後周民部之職。
漢成帝初置尚書,有民曹,主凡吏民上書,悉經此曹理之。後漢光武改民曹主繕修功作、鹽池苑囿。魏置左民尚書,晉惠帝又加置右民尚書。至於宋齊梁陳,皆有左民尚書。而後魏有左民、右民等尚書,多領工官,非今戶部之例。而梁陳兼掌戶籍,此則略同。自周隋有民部,始當今戶部之職。
開皇三年,改度支為民部,統度支、民部、金部、倉部四曹,國家修隋志,謂之戶部,蓋以廟諱故也。
煬帝時,韋沖為民部尚書。又武德二年,隋民部尚書蕭瑀為相府司錄。
大唐永徽初,復改民部為戶部,廟諱故也。
太宗在位,詔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兩字不相連者,並不諱。至高宗始諱之。
顯慶元年,改戶部為度支。龍朔二年,改度支尚書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復為戶部尚書。初,戶部居禮部之後,武太后改置天地四時之官,以戶部為地官,由是遂居禮部前。神龍元年,復改地官為戶部,總判戶部、度支、金部、倉部事。
侍郎二人。
蓋周官小司徒中大夫,頗同其任。後周依周官。今侍郎,則隋煬帝置民部侍郎。大唐因之,後改曰戶部。龍朔二年,改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復為戶部侍郎。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舊制一員,長安四年加一員,神龍元年減,二年復加。
郎中二人。
漢尚書郎一人主戶口、墾田。吳時張溫為尚書戶曹郎。魏有民曹郎。晉分為左、右民曹。宋齊以下,或為左民,或為左戶。後魏有戶部郎。北齊有左、右民曹,例在戶部郎中篇。隋初為戶部侍郎,煬帝除「侍」字,隋末改為民部郎。武德初,為民部郎中。龍朔二年,改郎中為大夫,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戶口、籍帳、賦役、孝義、優復、蠲免、婚姻、繼嗣、百官、眾庶、園宅、口分、永業等。建中三年正月,戶部侍郎判度支杜佑奏:「天寶以前,戶部事繁,所以郎中、員外各二人判署。自兵興以後,戶部事簡,度支事繁,唯郎中員外各一人。請回輟郎中、員外各一人,分判度支案,待天下兵革已息,卻歸本曹。」奉飭依。
員外郎二人。
隋文帝置,煬帝改為承務郎。武德三年,復為員外郎。
度支郎中一人。
漢初,張蒼善算,以列侯主計,居相府,領郡國上計者,謂之計相,殆今度支之任。魏尚書有度支,歷代度支具尚書中。隋初為度支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加「中」字。龍朔二年,改度支為司度,咸亨元年復舊。掌支使國用。開元二十四年三月,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林甫奏:「租庸、丁防、和糴、雜支、春綵、稅草諸色旨符,承前每年一造,據州府及諸司計,紙當五十萬張,仍差百司鈔寫,事甚勞煩。條目既多,詳檢難過,緣無定額,支稅不常,亦因此涉情,兼長姦偽。臣今與採訪使及朝集使商量,有不穩便於人、非當土所出者,隨意沿革,務從允便,即人知定准,政有常文,編成五卷,以為長行旨符。省事司每年但據應支物數,進書頒行,每州不過一兩紙,仍附驛送。」飭依。至德以後,戎事費多。二年十二月,呂諲為兵部侍郎平章事,充勾當度支使。上元元年五月,劉晏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元年建子月,元載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寶應元年正月,劉晏為戶部侍郎、勾當度支使。貞元二年十二月,韓滉以宰相加度支使。五年二月,竇參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度支使。自後雖無,亦有他官判,或云「權判」亦云「專判」。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金部郎中一人。
周官有職金,掌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魏尚書有金部郎,其後歷代多有之。北齊金部主才量尺度、內外諸庫藏文帳。隋盧昌衡字子均,祖孝徵薦為尚書金部郎,每謂人曰:「吾用盧子均為尚書郎,自謂無愧幽明矣。」隋初為金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金部為司珍,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為司金,至德初復舊。掌庫藏金寶貨物,權衡度量等事。自開元二年置鑄錢使,皆以他官為之。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倉部郎中一人。
周官有倉人,主藏九穀。又有廩人,主藏九穀之數,賙賜稍食。魏尚書有倉部郎,後魏有太倉尚書,亦其任也。故後魏書曰:「李訢為太倉尚書,攝南部事,令千里之外,戶別轉運,詣倉輸之,所在委積,延停歲月,大為困弊。」歷代多有倉部曹,皆掌倉廩之事。後周有地官屬司倉下大夫。隋初為倉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倉部為司庾,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為司儲,至德初復舊。掌諸倉廩之事。開元二十六年以後置出納使,皆以他官為之。訢音許斤切。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禮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祠部郎中、員外郎 膳部郎中、員外郎 主客郎中、員外郎
唐虞之時,秩宗典三禮。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後漢尚書吏曹兼掌齋祀,亦其職也。魏尚書有祠部曹。及晉江左,有祠部尚書,掌廟祧之禮。
嵇含臺中宴會詩,其祠部云:「仰承宗廟懷祗虔。」
常與右僕射通職,不常置,以右僕射攝之。
歷代皆與右僕射通職。
宋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齊梁陳皆有祠部尚書。後魏為儀曹尚書。北齊祠部尚書統祠部、
掌祠部、醫藥、死喪、贈賻。
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五曹。又有儀曹,主吉凶禮制,屬殿中尚書。後周置春官卿,又有禮部,而不言職事。後改禮部為宗伯。又春官之屬有典命,
掌內外九族之差及玉器衣服之令,沙門道士之法。
後改典命為大司禮,俄改大司禮復為禮部,謂之禮部大夫。
後周盧愷為禮部大夫,充聘陳使。
至隋,置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曹,蓋因後周禮部之名,兼前代祠部、儀曹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禮部尚書為司禮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禮部為春官,神龍元年復舊。總判祠部、禮部、膳部、主客事。
侍郎一人。
周官春官小宗伯中大夫,頗同今任。後周依周官。今侍郎則隋煬帝置。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禮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策試、貢舉及齋郎、弘、崇、國子生等事。舊制考功員外郎掌貢舉。開元二十三年,考功員外郎李昂為進士李權所詆,朝議以考功位輕,不足以臨多士。至二十四年,遂以禮部侍郎掌焉。開元、天寶之中,昇平既久,群士務進,天下髦彥,由其取舍,故勢傾當時,資與吏部侍郎等同。
郎中一人。
周官春官肆師下大夫,亦頗同今任。魏尚書有儀曹郎,掌吉凶禮制。歷代多有,例在吏部篇。宋、齊儀曹屬祠部。梁書曰:「武帝謂徐勉云:『今帝業初構,須一人有學藝、解朝儀者,為尚書儀曹郎。』勉曰:『孔休源識具清通,詳練故事,自晉宋起居注,略誦上口。』遂拜為儀曹郎。」後周依周官。隋初為禮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儀曹郎。武德初,改為禮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禮大夫,咸亨初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掌禮樂、學校、儀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冊命、祥瑞、鋪設、喪葬,贈賻及宮人等。
員外郎一人。
周禮肆師上士,後周依焉。至隋文帝,置禮部員外郎,煬帝改為儀曹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祠部郎中一人。
魏尚書有祠部郎,歷代皆有。主禮制。後魏裴修為中大夫,兼祠部曹。祠部曹主禮樂,每有疑議,修斟酌故實,咸有條貫。後周有典祠中大夫,隋初為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禋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延載元年五月制,天下僧尼隸祠部,不須屬司賓。開元十年正月,制僧尼隸祠部。十一年,改祠部為職祠。至德初復舊。掌祠祀、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祝、醫藥等及僧尼簿籍。自天寶六載及至德三年,常置祠祭使,以他官為之。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膳部郎中一人。
膳部於周官即膳夫、凌人二職也。晉尚書有左士、右士曹。後魏都官尚書管左士郎。北齊改左士為膳部郎,掌侍官百司禮食餚饌,屬都官尚書。後周有膳部大夫一人,亦掌飲食,屬大冢宰。隋膳部屬祠部,初置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膳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膳部為司膳,至德初復舊。掌飲膳,藏冰及食料。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主客郎中一人。
漢成帝初置尚書,有客曹,主外國夷狄。後光武分改為南主客、北主客二曹。至魏,亦為南主客。至晉氏,分為左右南北四主客,或單為客曹。宋齊梁陳單有主客。後魏吏部管南主客,祠部管左主客。北齊改左主客為主爵,南主客為主客。隋初為侍郎,煬帝除「侍」字,尋又改為司藩郎。武德初改為主客郎中。龍朔二年,又改主客為司藩,咸亨元年復舊。掌二王後及諸藩朝聘。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兵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職方郎中、員外郎 駕部郎中、員外郎 庫部郎中、員外郎
周禮夏官,大司馬之職,掌以九伐之法正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領校人、牧師、職方、司兵之屬,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五兵尚書,
周官有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五兵之名,當出於此。鄭司農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
五兵謂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也。晉初無,太康中乃有五兵尚書,而又分中兵、外兵各為左右。
按晉雖分中兵、外兵為左右,與舊五兵為七曹,然尚書唯置五兵而已,無七兵尚書之名。至後魏始有七兵尚書耳。今諸家著述或謂晉太康中置七兵尚書,誤矣。
宋五兵尚書唯領中兵、外兵二曹,餘則無矣。齊梁陳皆有之,後魏為七兵尚書。北齊為五兵,統左中兵、
掌諸都督告身、諸宿衛官。
右中兵、
掌畿內丁帳事、諸兵力士。
左外兵、
掌河南及潼關以東諸州丁帳及發召諸兵。
右外兵、
掌河北及潼關以西諸州,所典與左外兵同。
都兵
掌鼓吹、太樂、部小兵等事。
五曹。後周置大司馬,其屬又有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其職並缺。至隋乃有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曹,蓋因後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兵部尚書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夏官,神龍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改為武部尚書。
至德初復舊。
掌武官選舉,總判兵部、職方、駕部、庫部事。其分領選舉,亦為三銓,制如吏部。
尚書所掌,謂之尚書銓。侍郎所掌,其一為中銓,其一為西銓。各有印。
侍郎二人。
隋煬帝置,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不易。舊制一員,總章元年加一員。掌署武職、武勳官、三衛及兵士以上簿書,朝集、祿賜、假告、使差、發配,親士帳內考覈,及給武職告身。
郎中一人。
歷代兵部曹皆有郎,具尚書中。或單為郎,或置郎中,例在吏部郎中篇。隋初為兵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改為兵部曹郎。武德三年,改為兵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戎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與侍郎同。
員外郎二人。
隋文帝置兵部員外郎,煬帝改為兵曹承務郎。武德三年復舊。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職方郎中一人。
周禮夏官有職方氏,掌天下之圖,辨九州之國。歷代無聞。至後周,依周官。隋初有職方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地圖、城隍、鎮戍、烽候,防人路程遠近,歸化首渠。
員外郎一人。
周官夏官職方上士,後周依周官。隋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駕部郎中一人。
周禮夏官之屬有輿司馬,又有校人,主馬之官,又有牧師,掌牧放,又有巾車,掌公車之政及王之五輅,此皆駕部之本也。魏晉尚書有駕部郎。宋時駕部屬左民尚書。齊亦有之。後魏與北齊並曰駕部郎中。後周有駕部中大夫,屬夏官。隋初為駕部侍郎,屬兵部。隋辛公義為駕部侍郎,勾檢馬牧,所獲十餘萬疋。文帝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竭忠。」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輿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中,改駕部為司駕,至德初復舊。掌輿輦、車乘、郵驛、廄牧,司牛馬驢騾,闌遺雜畜。開元十八年閏六月飭:「比來給傳使人,為無傳馬,事頗勞煩。自今以後,應乘傳者,宜給紙券。」二十三年十月飭:「新給都督、刺史並關三官州上佐,並給驛發遣。」二十八年六月飭:「有陸驛處,得置水驛。」自二十年以後,常置館驛使,以他官為之。
員外郎一人。
周官有輿上士,後周有小駕上士,蓋其任也。至隋,置與戶部同。
庫部郎中一人。
周官有司甲,掌戈、盾、弓、矢之長,各辨其物,以待軍事。魏尚書有庫部郎,晉因之。宋庫部主兵仗。文帝宴,會有荒服外歸化人,帝問尚書庫部郎顧琛曰:「庫中仗有幾許?」琛詭對曰:「有十萬人仗。」舊武庫仗多祕不言,帝既問失言,及琛詭對,善之。歷代或有或缺。後魏、北齊庫部屬度支尚書,掌凡戎仗器用。後周有武藏中大夫。隋屬兵部。初為庫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庫大夫,咸亨初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庫部為司庫,至德初復舊。掌軍器、儀仗、鹵簿法式及乘輿等。
員外郎一人。
周官有司兵中士,後周有小武藏下大夫,隋改置與戶部同。
刑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都官郎中、員外郎 比部郎中、員外郎 司門郎中、員外郎
唐虞之時,士官以正五刑。周禮秋官,大司寇掌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蓋其任也。漢成帝時,尚書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斷獄。後漢光武改三公曹主歲盡考課諸州郡政;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詞訟、罪法,亦謂之賊曹,重於諸曹。
華譚集尚書二曹論曰:「劉道真問薛令長在吳何作。答曰:『為吏部尚書。』問曰:『吳待吏部,何如餘曹?』答曰:『並通高選,吏部特一時之俊。』劉曰:『晉魏以來俱爾。獨謂漢氏重賊曹為是,吳晉重吏部為非。』薛君曰:『八座秩同班等,其選並清,宜同一揆。若人才或多或少,選例難精。如不得已,吏部職掌人物,人物難明,謂吳晉為得。而君何是古而非今?』劉難曰:『今吏部非為能刊虛名、舉沈樸者,故錄以成人,位處三署,聽曹探鄉,論而用之耳,無煩乎聰明。賊曹職典刑獄,刑獄難精,是以欲重之。』答曰:『今之賊曹,不能聽聲觀色以別真偽,縣不能斷讞之尚書也。夫在獄者率小人,在朝者率君子。小人易檢,君子難精。俱不得已,吏部宜重,賊曹宜輕也。』」
魏青龍二年,置尚書都官郎,佐督軍事。晉復以三公尚書掌刑獄。宋三公、比部皆主法制,又置都官尚書,主軍事、刑獄,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齊梁陳並有都官尚書。後魏亦有都官尚書。北齊都官統都官、
掌畿內非違得失。
二千石、
掌畿外得失。
比部、水部、膳部五曹。又有三公曹,掌諸曹囚帳、斷罪、赦日建金雞等事,
又掌五時讀時令。
屬殿中尚書。後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國;其屬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初有都官尚書,開皇三年,改都官為刑部尚書,統都官、刑部、比部、司門四曹,亦因後周之名。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刑部尚書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武太后改刑部為秋官,神龍初復舊。天寶中改為憲部,至德初復舊。總判刑部、都官、比部、司門事。
侍郎一人。
周官小司寇中大夫,蓋今任也。後周依周官。至隋,煬帝置刑部侍郎,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刑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號不易。掌律令,定刑名,案覆大理及諸州應奏之事。
郎中二人。
周禮大司寇屬官有士師下大夫,蓋今任也。漢尚書有三公曹,後漢有二千石曹,魏有都官曹,皆掌刑法、獄訟之事。歷代沿革,具尚書中。或為侍郎,或置郎中,例在吏部郎中篇。後周有小刑部下大夫,屬秋官府。隋初置刑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憲部郎。武德三年,改為刑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復舊,與侍郎同。
員外郎二人。
隋文帝置刑部員外郎,煬帝改為憲部承務郎。武德三年,改為刑部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都官郎中一人。
漢司隸校尉屬官有都官從事,掌中都官不法事。後漢又改尚書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魏青龍二年,始置尚書都官郎,佐督軍事。晉、宋尚書都官兼主刑獄。歷代事具尚書中,其官例在吏部郎中注。後周則曰司厲。隋初為都官侍郎,掌簿錄、配役、官私奴婢、良賤訴競、俘囚等事。煬帝除「侍」字,置員外二人。武德三年,加「中」字,減一人。龍朔二年,改為司僕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簿斂、配役、官奴婢簿籍、良賤及部曲、客女、俘囚之事。
員外郎一人。
周官曰司厲下士,蓋並今任也。後周依焉。隋改置與戶部同。
比部郎中一人。
魏尚書有比部曹,晉因之。宋時比部主法制。齊梁陳皆有比部曹。後魏亦然。北齊掌詔書、律令、勾檢等事。後周曰計部中大夫,蓋其任也。隋初為比部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計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比部為司計,至德初復舊。掌內外諸司公廨及公私債負、徒役公程、贓物帳及勾用度物。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司門郎中一人。
周禮地官有司門下大夫,掌授管鍵啟閉。歷代多缺。至後周,依周官。隋初有司門侍郎,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門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門籍、關橋及道路、過所闌遺物事。
員外郎一人。
周官有司門上士,後周依焉。後改置與戶部同。
工部尚書
侍郎 郎中、員外郎 屯田郎中、員外郎 虞部郎中、員外郎 水部郎中、員外郎
周禮,冬官其屬有考工,掌百工之事,曰「國有六職,百工是其一焉」。漢成帝初置尚書,有民曹,主凡吏民上書。後漢光武改民曹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魏置左民尚書,亦領其職。晉宋以來,有起部尚書而不常置,每營宗廟宮室則權置之,事畢則省,以其事分屬都官、左民二尚書。北齊起部亦掌工造,屬祠部尚書。後周有冬官大司空卿,掌五材九範之法;其屬工部中大夫二人,承司之事,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至隋乃有工部尚書,統工部、屯田二曹,蓋因後周工部之名,兼前代起部之職。大唐龍朔二年,改工部尚書為司平太常伯,咸亨元年復舊。武太后改工部為冬官,神龍初復舊。總判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事。
侍郎一人。
隋煬帝改置工部侍郎,大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復舊。他時曹名或改,而官不易。掌興造、工匠、諸公廨屋宇、五行並紙筆墨等事。
郎中一人。
晉尚書有起部曹。歷代皆有,具尚書中。隋初為工部侍郎,煬帝除「侍」字,又改為起部郎。武德三年,改為工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其後曹名改而官不易。所掌與侍郎同。
員外郎一人。
隋文帝置工部員外郎,煬帝改為起部承務郎。武德三年,復為工部員外郎。其後曹改而官不易。
屯田郎中一人。
漢成帝置尚書郎四人,其一人掌戶口、墾田,蓋尚書屯田郎之始也。至魏,尚書有農部郎,又其職也。至晉始有屯田尚書。及太康中,謂之田曹,後復為屯田。江左及宋齊則左民郎中兼知屯田事,梁陳則曰侍郎,後魏、北齊並為屯田郎。隋初為屯田侍郎,兼以掌儀武之事,故隋書曰:「柳彧為屯田侍郎。時制三品以上,門皆列戟,左僕射高熲子弘德,封應國公,申牒請戟。彧判曰:『僕射之子,更不異居。父之戟槊,已列門外。尊有厭卑之義,子有避父之禮,豈有外門既設,內閤又施。』事竟不行。熲聞而歎服。」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田大夫,咸亨元年復舊。掌屯田、官田、諸司公廨、官人職分、賜田及官園宅等事。
員外郎一人。
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
虞部郎中一人。
虞部,蓋古虞人之遺職。至魏,尚書有虞曹郎中,晉因之。梁、陳曰侍郎。後魏、北齊虞曹掌地圖、山川、近遠園囿、田獵、雜味等,並屬虞部尚書。後周有虞部下大夫一人,掌山澤草木鳥獸而阜蕃之;又有小虞部,並屬大司馬。隋初為虞部侍郎,屬工部。煬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虞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十一年,又改虞部為司虞,至德初復舊。掌京城街巷種植、山澤、苑囿、草木、薪炭供須、田獵等事。
員外郎一人。
隋初置,與戶部員外郎同。龍朔以後,曹名改而官不易。
水部郎中一人。
周禮夏官有司險,掌設國之五溝、五塗而達其道路,蓋其職也。魏尚書有水部郎。歷代或置或否。後魏、北齊有水部,屬都官尚書,亦掌舟船津梁之事。後周有司水大夫。隋初為水部侍郎,屬工部。煬帝除「侍」字。武德三年,加「中」字。龍朔二年,改為司川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中,改水部為司水,至德初復舊。掌川瀆、津濟、船艫、浮橋、渠堰、漁捕、運漕、水碾磑等事。
員外郎一人。
後周小司水上士。隋改置,與戶部員外郎同。龍朔二年以後,曹名改而官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