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卷第八十六 禮四十六 沿革四十六 凶禮八


   喪制之四
  薦車馬明器及飾棺 祖奠 賵賻 遣奠 器行序 挽歌 葬儀
合葬附
  薦車馬明器及飾棺
周 後漢 晉 北齊 隋 大唐
  周制,大喪,及祖,喪祝飾棺,乃載,遂御之。
祖,為行始也,亦奠也。飾棺,設柳池紐之屬。其次序,載而後飾,既飾,當旋車向外,喪祝御之。御之者,執翿居前,卻行為節度也。
諸侯、大夫、士喪,柩既朝,乃薦車,直東榮,北輈。
薦,進也。進車者,象生時將行陳駕,今時謂之魂車。輈,轅也。車當東榮,東陳西上於中庭。
薦乘車,鹿淺幦,干笮,革靾,載旃,載皮弁服。纓轡、貝勒懸於衡。
士乘棧車。鹿淺,鹿夏毛也。幦,覆笭也。玉藻曰:「士齊車,鹿幦豹犆。」干,楯也。笮,矢箙也。靾,韁也。旃,旌旗之屬,通帛曰旃,孤卿所建。皮弁服者,視朔之服也。貝勒,貝飾勒也。有干無兵,有箙無弓矢,明不用也。幦音覓。靾音息列反。
道車載朝服。
道車,朝夕及燕出入之車。朝服,日視朝之服,玄衣素裳也。
稿車載簑笠。
稿,散也。散車,以田以鄙之車也。簑笠,備雨服也。凡道車稿車之纓轡及勒,亦懸於衡。
薦馬纓三就。入門,北面交轡,圉人夾牽之。
駕車之馬,每車二匹。纓,馬鞅也。就,成也。諸侯之臣,飾纓以三色而三成。此三色者,蓋絛絲也。飾之如罽然。天子之臣如其命數。王之革路,絛纓。圉人,養馬者。在左右曰夾。既奠乃薦馬,為其踐污廟中。凡入門者,三分庭一在南。
御者執策立於馬後,哭成踊,右還出。
主人於是乃哭踊也。薦車之禮,成於薦馬。
賓出,主人送於門外。有司請祖期。主人入袒,乃載,踊無算,卒束,襲。
袒,為載變也。乃舉柩卻下而載之。束,束棺於柩車。「賓出,遂匠納車於階閒」,謂此車也。
降奠,當前束。
下遷柩之奠也。當前束,猶當尸腢。亦在柩車西,束有前後。腢,五回反。
商祝飾柩一池,紐前〈輕,中“車改赤”〉後緇,齊三采,無貝。
飾柩,為設牆柳也。巾奠乃牆謂此也。牆有布帷,柳有布荒。池者,象宮室之承霤,以竹為之,如小車笭,衣以青布。一池懸於柳前。士不揄絞。紐所以結連帷荒,前赤後黑,因以為飾。左右面各有前後。齊,居柳之中央,若今小車蓋上蕤矣。以三采繒為之,上朱,中白,下蒼,著以絮。元士以上有貝。
縫人縫棺飾,
孝子既啟見棺,猶見親之身也。既載飾而行,遂以葬,若存時居於帷幙而加文繡矣。
衣翣柳之材。
必先纏衣其木,乃以張飾也。柳之言聚也,諸飾之所聚。
飾棺: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加帷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珪,魚躍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畫帷,二池,不振容,畫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纁紐二,玄紐二,齊三采,三貝,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綏,魚躍拂池;大夫戴,前纁後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絞,纁紐二,緇紐二,齊三采,一貝,畫翣二,皆戴綏;士戴,前纁後緇,二披用纁。
飾棺者,以華道路及壙中,不欲眾惡其親也。荒,蒙也。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士布帷布荒者,白布也。君大夫加文章焉。黼荒,緣邊為黼文;畫荒,綠邊為雲氣;火黻為列於其中耳。大夫以上,有褚以襯覆棺,乃加帷荒於其上。紐,所以結連帷荒者也。池,以竹為之,如小車笭,衣以青布。柳象宮室。懸池於荒之爪端,若承霤然。檀弓曰「池視重霤」,如堂之有承霤也。承霤以木為之,用行水,亦宮之飾也。君大夫以銅為魚,懸於池下。揄,揄狄也,青質五色,畫之於絞繒而垂之,以為振容,象水草之動搖,行則又魚上拂池。雜記曰「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是不振容也。士則去魚。齊,象車蓋蕤,縫合雜綵為之,形如瓜分然,綴貝絡其上及旁。戴之言值也,所以連繫棺束與柳材,使相值,因而結前後披也。漢禮,翣以木為筐,廣三尺,高二尺四寸,方兩角高,衣以白布。畫者,畫雲氣,其餘各如其象,柄長五尺,車行使人持之而從,既窆,樹於壙中。檀弓曰「周人牆置翣」是也。綏當為緌,讀如冠蕤之蕤,蓋五采羽注於翣首也。
設披,
披,絡柳棺上,貫結於戴,人居旁牽之,以備傾虧也。
屬引。
屬,著也。引,所以引柩車。在軸輴曰紼。古者人引柩,春秋傳曰:「坐引者而哭之三。」
陳明器於乘車之西。
陳明器乘車之西,則重北也。
折,橫覆之。
折猶庋也。方鑿連木為之,蓋如床,而縮者三,橫者五,無簀,窆事畢,加之壙上,以承抗席。橫陳之者,為苞筲以下綪於其北便也。覆之,見善面也。折音之設反。庋音居毀反。綪音側耕反。下同。
抗木橫三縮二。
抗,禦也,所以禦止土者。其橫與縮,各足掩壙。
加抗席三。
席所以禦塵也。
加茵,用疏布,緇翦,有幅,亦縮二橫三。
茵所以藉棺也。翦,淺也。幅,緣之。亦者,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今文翦作淺。疏,麤也,謂功麤布。
器,西南上,綪。
器,目言之也。陳明器以西行,南端為上。綪,屈也,不容則屈而反之。
茵;
茵在抗木上,陳器次之。
苞二;
所以裹奠羊豕之肉。
筲三,黍、稷、麥;
筲,畚種類,其容蓋與簋同。
罋三,醯、醢、屑,幂用疏布。
罋,瓦器也。屑,薑桂之屑也。內則曰「屑桂與薑」。幂,覆也。
甒二,醴、酒,幂用功布。
甒亦瓦器。
皆木桁久之。
桁,所以庋苞筲罋甒也。久當為灸,灸謂以蓋按塞其口。每器異桁。
用器:弓、矢、耒、耜、兩敦、兩杅、盤、匜,匜實於盤中,南流。
此皆常用之器。杅,盛湯漿。盤匜,盥器也。流,匜口也。
無祭器,
士禮略。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
有燕樂器可也。
與賓燕飲用樂之器。
役器:甲、冑、干、笮。
此皆師役之器也。甲,鎧。冑,兜鍪也。干,楯。笮,矢箙。
燕器:杖,笠,翣。
燕居安體之器也。笠,竹{竹洿}蓋也。翣,扇。
徹奠巾席,俟於西方,主人要節而踊。
巾席俟於西方,祖奠將用焉。要節者,來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婦人踊。
既殯,旬而布材與明器。
木工宜乾腊,且豫成。材,槨材也。
  說曰:仲憲言於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人無知也;
所謂致死之。仲憲,孔子弟子原憲也。
殷人用祭器,示人有知也;
所謂致生之。
周人兼用之,示人疑也。」
言使人疑於無知與有知。
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
非其說之非也。
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而死其親乎?」
言仲憲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
之,往也。死之生之,謂無知與有知。為,行也。
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
成猶善也。竹不可善用,謂邊無縢也。味當為沬。沬,靧也。靧音誨。
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
無宮商之調。
有鐘磬而無簨簴,
不懸之也。橫曰簨,植曰簴。
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言神明,死者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故其器如此。
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
神與人異道,則不相傷。
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用殉乎哉!
殆,幾也。殺人以衛死者曰殉。用其器者,漸幾於用人。
塗車芻靈,自古有之,
芻靈,束茅為人馬也。謂之靈者,神道之類。
明器之道也。」
言與明器同。
陳器之道,多陳而省納之,可也;省陳而盡納之,可也。
多陳之,謂賓客之賻器也,以多為榮。省陳之,謂主人之明器也,以節為禮。
  後漢制,諸侯王、列侯,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
空中勘合而漆之,如漆坎侯,即箜篌。
載飾以蓋,龍首魚尾,華布牆,纁上周,交絡前後,雲氣畫帷裳。中二千石以上有輜,左龍右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千石以下,輜布蓋牆,龍首魚尾而已。黃綬以下至於處士,皆以簟席為牆蓋。其正妃、夫人、妻皆如之。
  晉賀循云:「飾棺衣以布,玄上纁下。畫帷荒雲氣,不為龍。笭帷易布以紺繒。池以象承霤,以竹為籠,如今車笭,帷以青絹代布。紐,玄纁二。其明器:憑几一,酒壺二,
受六升,幂以功布。
漆屏風一,三穀三器,
粳、黍、稷,灼而乾。
瓦唾壺一,脯一篋,
以三牲之肉為一,代苞俎,所遣奠之俎為藏物也。
屨一,瓦樽一,屐一,瓦杯盤杓杖一,瓦燭盤一,箸百副,瓦奩一,瓦灶一,瓦香爐一,釜二,枕一,瓦甑一,手巾贈幣玄三纁二,博充幅,長尺,瓦爐一,瓦盥盤一。」
  北齊制,三品以上喪者,借白鼓一面,喪畢進輸。三品以上及五等,通用方相,
方相之制,見大喪篇。
四品以下,達庶人,以魌頭。
魌頭與方相小異。魌音欺。
  隋文帝初定禮:轜車,三品以上,油幰,朱絲絡網,施襈,兩箱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以上,油幰,施襈,兩箱畫雲氣,垂四旒蘇。八品以下,達於庶人,鱉甲車,無幰襈旒蘇畫飾。
  大唐元陵儀注:「前二日,所司設文武群官次於太極門外,東西廊下。又設帳殿庭,帳內設吉幄,幄內設神座,南向。又設龍輴素幄於殿庭吉幄之右。前一日,午正後一刻,除殿上葦障及殿下凶庭并板城。少府所由移旐附於重北。未正後一刻,典儀設群官夜哭版位,如晨夕哭儀。又設挽歌席位於嘉德門內,設挽郎、挽士席位於嘉德門外,並左右序設,北向相對。設鼓吹、嚴警位於承天門外。畫漏未盡三刻,有司設庭燎終夜。通事舍人分引群官就版位立定,禮官贊哭,哭畢,退就次。挽歌作,盡二點止。嚴警次發,盡五點止。二更,群官哭及挽歌鼓吹、嚴警如上儀,其三更、四更、五更並准此。其一日前二刻,奉禮郎設御座,所由設奠席,奉禮設罍洗及禮儀使、太尉版位於東階下,光祿卿具太牢饌,並如啟奠之儀。前一刻,侍中進外辦,禮官省饌,光祿卿引饌,禮生引太尉、禮儀使等橫陳,再拜訖,升殿。通事舍人分引群官入就位,亦如啟奠之儀。禮儀使跪,奉請皇帝止哭奉奠。皇帝去杖前進,中官承傳止哭,殿內止哭。太尉以醴齊於皇帝之左跪進,皇帝受醴齊,跪奠於饌前,俛伏,興,少退立。太祝持祝版進,北面跪讀祝文訖,奠版,俛伏,興,退復位。皇帝再拜哭踊,殿內及庭中文武官九品以上皇帝諸親等,皆哭十五舉聲,止。禮儀使跪奏:『獻畢,請皇帝退復位。』禮官引太尉降復階下位。所由徹饌,執事官序降。內所由徹殿上帷帳,唯南北施素帷於舊帳座,所以為障蔽,前設常食。少府監進輴車於西階下。禮儀使跪奏『皇帝奉寧龍輴』,奏訖降出。近侍扶皇帝就龍輴前,哭踊盡哀,乃復位。執事者以纛旐及重先導,禮官一人朝服,贊尚輦奉御,帥腰輿繖扇至神座前,侍奉如常儀。內侍捧几置輿上,繖扇侍奉至殿庭帳殿下神座前,跪置座上。內謁者帥中官設香案於座前,繖扇侍奉如儀。禮官一人引符寶郎一人,主寶二人,以赤黃褥案進取諡寶。又禮生二人,亦以赤黃褥案進取諡冊。禮官授之,並隨禮官先詣冊車,安置其舊寶冊,准次取置於車。侍中當龍輴南,跪奏『請龍輴降殿』。太常卿帥執翣者升,以翣障梓宮。中官高品等侍奉其側。司徒帥挽士升,奉引龍輴降殿。禮儀使引近臣及宗子三等以上親,進捧梓宮。少府、將作、所由并挽士奉梓宮登於龍車上,遂詣帳殿,下素幄。皇帝哭從,諸王等陪從,公主,內官等周以行帷,皆哭踊而從。群官立哭於庭中位,以俟祖奠。其百官之制:將監甄官令,掌凡喪葬,供明器之屬。
別敕葬者供,餘並私備。
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七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當野祖明地軸〈革延〉馬,
〈革延〉,馬帶也。凡贈馬授〈革延〉,曰〈革延〉馬也。〈革延〉,徒嬾反。
偶人,其高各一尺。其餘音聲隊與僮僕之屬,威儀服翫,各視生之品秩。」
  太極元年六月,右司郎中唐紹上疏曰:「孔子曰『明器者,備物而不可用也』,謂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傳曰:『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似於生人。』以此而葬,殆將於殉,故曰不仁也。王公百官,競為厚葬,偶人像馬,雕飾如生,徒以眩曜路人,本不因心致禮。更相扇慕,破產傾資,風俗流行,下兼士庶。若無禁制,奢侈日增。望請王公以下,送葬明器,皆依令式,並陳於墓所,不得於衢路舁行。」
  開元二十九年正月敕:「古之送終,所尚乎儉。其明器墓田等,令於舊數內減。三品以上明器,先是九十事,減至七十事,七十事減至四十事,四十事減至二十事。庶人先無文,限十五事。皆以素瓦為之,不得用木及金銀銅錫。其衣,不得用羅繡畫。其下帳,不得有珍禽奇獸,魚龍化生。其園宅,不得廣作院宇,多列侍從。其轜車,不得用金銅花結綵為龍鳳及旒蘇、畫雲氣。其別敕優厚官供者,准本品數,十分加三分,不得別為華飾。」餘具開元禮。
  祖奠
周 晉 大唐
  周制,士之喪,柩既朝廟,送賓,有司請祖期,
亦因在外位請之,當以告賓。每一事畢,輒出。將行而飲酒曰祖。祖,始也。
曰「日側」。
側,昳也,謂將過中之時。
將載,祝及執事舉奠戶西,南面東上,卒束,前而降奠席於柩西,
將於柩西,當前束設。
巾奠乃牆。
牆,飾棺。
主人入袒,迺載,踊無算,卒束,襲。
袒,為載變也。迺舉柩,卻下而載之,束棺於柩車。「賓出,遂匠納車階閒」,謂此車。
降奠當前束。
下遷柩之奠也。當前束,猶當尸腢,亦在柩車西。束有前後。
商祝飾柩,設披,屬引,陳明器。商祝御柩,
亦執功布居前,為還柩車為節也。
乃祖,
還柩向外,為行始。
踊,襲,少南當前束。
主人也。柩還則當前束南。
婦人降,即位於階閒。
為柩將去有時也。位東上。
祖還車,不還器。
祖有行漸,車亦宜向外。器之陳,自已南上。
祝取銘置於茵。
重不藏,故於此移銘加於茵上。
二人還重左還。
重與車馬還相反,由便也。
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節而踊。
車已祖,可以為之奠也,是之謂祖奠。蜀譙周曰:「遷祖之奠,升自西階如初。及日載於車,下奠設於西方,乃陳遣物於庭。訖,徹奠以巾席,俟於西方,乃祖。車既祖,旋向外,離於載處,為行始也,布席乃奠如初。」
  晉賀循云:「載柩於輴,未明而行遷於祖廟者,乃將告辭於先君也。登自西階,正柩於兩楹間,北首,納轜車於階下,載之以適墓。啟奠從設於西方。質明,滅燭,更設遷奠如啟奠。」
  大唐元陵儀注:「祖前一刻,奉禮郎設御位於龍輴幄之東南,西向。所由設奠席於龍輴幄前,奉禮郎設樽坫於帳幄東南。又設太尉位於樽坫東南,西向,禮儀使在其下,監察御史次之。又設罍洗篚於太尉位西南,北向。光祿卿帥齋郎捧饌俟於橫街之次,北面西上。禮官進省饌訖,禮生贊光祿卿捧俎進跪奠於席上,諸齋郎捧饌隨列於席上。禮生引禮儀使及太尉就位,禮官贊哭。又一人贊群官哭。又各贊止哭。禮儀使導皇帝立於龍輴之東南,西向。禮生引太尉詣罍洗,盥手洗爵,執詣樽坫所;太祝舉幂酌醴齊以授太尉。禮儀使跪奏『請皇帝止哭奉奠』。皇帝去杖,前進。中官承傳止哭,諸王、妃、主等皆止哭。太尉以醴齊於皇帝之左跪進,皇帝受醴齊,跪奠於饌前,俛伏,興,少退立。太祝持祝版進,北面跪讀文訖,奠版,俛伏,興,退復位。皇帝哭踊再拜,諸王、妃、主及群官在位者,皆哭再拜。皇帝哭十五舉音訖,禮儀使跪奏『請復位』,俛伏,興。皇帝退復龍輴後位。禮官各贊群官止哭,通事舍人分引出,就承天門外位以俟。光祿卿帥齋郎徹饌以出。禮官一人朝服,贊尚輦奉御,帥所由以腰輿繖扇詣神座前,各以序立。內謁者、中官舁香案出,內侍捧几置輿上,內所由舉繖扇侍奉以出,中官帥其屬舁衣箱以從,遂詣玉輅。禮官於輅後立,贊登車。內所由進,興,當輅後,繖扇分蔽左右。內謁者帥香案進於輅前,內侍奉几登輅。其腰輿亦進居輅前。中官以衣箱授尚衣奉御,置玉輅及副車。內侍並乘馬從輅。於是侍中進龍輴南,跪,奏稱『請龍輴進發』,俛伏,興,退。司徒帥挽士奉引次出。執事者以太常先建之於車,纛次之。公主內官以下應合乘車者,並先升車以俟扈從。」其百官以下儀制,具開元禮。
  賵賻
周 大唐
  周制,諸侯大夫士之喪,賵賻之禮者,所以知死者賵,知生者賻。
各主於所知也。賵者,所以助主人之送葬者也。賻者,補也,助貨財曰賻。公羊傳曰:「車馬曰賵,財貨曰賻。」
公賵玄纁束,馬兩。
公,國君也。士制兩馬。
儐者出請入告,主人釋杖,迎於廟門外,不哭,先入門右,北面,及眾主人袒。
尊君命也。眾主人自若居西面。
馬入設。
設於庭,在重南。
賓奉幣,由馬西,當前輅,北面致命。
賓,使者也。幣,玄纁也。輅,轅縛,所以屬引也。由馬西則亦當前輅之西,於是北面致命,得向柩與奠也。柩車在階閒少前,三分庭之北。輅有前後。
主人哭拜稽顙,成踊。賓奠幣於棧左服,出。
棧謂柩車。凡士車制無漆飾。左服,象授人授其右也。服,車箱。
宰由主人之北舉幣以東。
柩東,主人位。以東,藏之也。
士受馬以出。
此士謂胥徒之長,有勇力者,受馬。聘禮曰:「皮馬相間可也。」
主人送於外門外,拜,襲,入復位,杖。
  賓賵者將命。
賓,卿大夫士。
儐者出請入告,出告須。馬入設,賓奉幣,儐者先入,賓從,致命如初。
如公使。
主人拜於位,不踊。
柩車東位。既啟之後,與在室同。
賓奠幣如初,舉幣受馬如初。儐者出請,若奠,
賓致命,可以奠。
入告,出以賓入,將命如初。士受羊如受馬。
  上介賵,執珪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輅於中庭,北輈,執珪將命,客使自下由輅西。主人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
輈,轅也。自,率也。下謂馬也,馬在輅之下者。
凡將命,嚮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坐委之。宰舉璧與珪,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
宰夫,宰之佐。
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
上客,弔者也。臨,視也。言欲入視喪所不足而給助之、謙也,實為哭耳。臨音力禁反。
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
入門而右,不自同於賓客。
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復位。」客三辭不得命,遂立於門西,介立於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踊三。
拜客,謝其厚意。
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
  若賻,入告,主人出門左,西面。賓東面將命。
主人出者,賻主施於主人。
主人拜,賓坐委之。宰由主人之北,東面舉之反位。
坐委之,明主人哀戚志不在受人物。反位,反主人之後位。
  贈者將命,
贈,送。
儐者出請,納賓如初,
如其入告,出告須。
賓奠幣如初。
亦於棧左服也。
凡將禮,必請而後拜送。
雖知事畢猶請,君子不必人意。
兄弟賵奠可也,
兄弟,有服親者。可也,且賵且奠,許其厚也。賵奠,於死生兩施。
所知則賵而不奠。
所知,通問相知,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為多,故不奠。
賵馬入廟門,
以其主於死者。
賻馬與其幣、大白兵車,不入廟門。
以其主於生人也。兵車,革輅也。雖為死者來,陳之於外,以是戰伐田獵之服,非盛者也,故不入也。
賻者既致命,坐委之,儐者舉之,主人無親受也。
喪者非尸柩之事不親也。舉之,舉以東。
書賵於方,若九,若七,若五。
方,版也。書賵奠賻贈之人名與其物於版。每版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
書遣於策。
策,簡也。遣猶送也,謂所藏物茵以下。
乃代哭如初,
棺柩有時將去,不忍絕聲。如初謂小斂時。
宵為燎於門內之右。
為哭者設,令為明也。
  大唐制,諸職事官薨卒,文武一品,賻物二百段,粟二百石;二品物一百五十段,粟一百五十石;三品物百段,粟百石;正四品物七十段,粟七十石;從四品物六十段,粟六十石;正五品物五十段,粟五十石;從五品物四十段,粟四十石;正六品物三十段;從六品物二十六段;正七品物二十二段;從七品物十八段;正八品物十六段;從八品物十四段;正九品物十二段;從九品物十段。
行者守從高。
王及二王後若散官及以理去官三品以上,全給;五品以上,給半。若身沒王事,並依職事品給。其別敕賜者,不在折限。諸賻物應兩合給者,從多給。諸賻物及粟,皆出所在倉庫。服終則不給。
  遣奠
周 晉 宋 大唐
  周制,大喪,巾車氏飾遣車,遂廞之,行之。
廞,興也,謂陳駕之。行之,使人舉之以如墓。
喪祝御柩出宮,乃代。
喪祝二人相與更也。
遣車視牢具。
言車多少各以所包遣奠牲體之數也,然則遣車載所包遣奠而藏之者與?遣奠,天子太牢包九个;諸侯亦太牢包,七个;大夫亦太牢包,五个;士少牢包,三个。大夫以上,乃有遣車。
疏布輤,四面有障,置於四隅。
輤,其蓋也。四面皆有障蔽以隱翳牢肉也。四隅,槨中之四隅也。
凡包牲取下體,國君七个,遣車七乘;大夫五个,遣車五乘。
人臣賜車馬者,乃得有遣車。遣車之差,大夫五,諸侯七,則天子九。諸侯不以命數,喪禮略也。个為所包遣奠牲體之數也。象既饗而歸賓俎也。取下體者,脛骨,象行也,又俎實之終始也。士包三个,前脛折取臂臑,後脛折取骼也。
君之嫡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嫡長殤,車一乘。
皆下成人也。自上而下,降殺以兩。成人遣車五乘,長殤三乘,下殤一乘,尊卑以此差之。庶子言公,卑遠之。傳曰:「大功之殤,中從上。」
士喪,祖奠之明日,厥明,陳鼎五於門外如初。
鼎五,羊、豕、魚、腊、鮮獸,各一鼎也。士禮特牲三鼎,盛葬奠,加一等,用少牢。鮮,新殺者。如初,如大斂奠時也。
東方之饌: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
脾讀為雞脾肶之脾。脾,析百葉。蜱,蚌也。蜱音步佳反。蠃音力禾反。
四籩:棗、糗、栗、脯。
糗,以豆糗粉餌。
醴酒。
此東方之饌與祖奠,同在主人之南,當前輅,北上,巾之。
陳器。
明器也。夜斂藏。
滅燎,執燭夾輅,北面。
照徹與葬奠。
賓入者拜之。
明自啟至此,主人無出禮。
徹者入,丈夫踊;設於西北,婦人踊。
猶阼階升時。亦既盥乃入,入由重東而主人踊,猶其升也。自重北西面而徹,設於柩車西北,亦猶序西南。
鼎入,
舉入陳之也。陳之蓋於重東北,西面北上如初。
乃奠。奠者出,主人要節而踊。
亦以往來為節也。奠由重北而西,既奠由重南而東。
徹者出,踊如初。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筭從柩東當前束,西面,不命無哭,哭者相止也。
喪大記云:「大夫命無哭,士哭者相止。」
唯主人主婦哭。公史自西方東面命無哭,主人主婦皆不哭。讀遣,卒,命哭,滅燭出。
公史,君之典禮書者也。遣者,入壙之物。君使史來讀之,成其得禮之正以終也。燭夾輅也。禮記曰:「乃包奠而讀書。」
  或問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餘,猶既食而裹其餘與?君子既食,則裹其餘乎?」
言既遣奠而又包之,是與食於人,已則裹其餘以持去何異,君子寧為是乎?言傷廉。
曾子曰:「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為哀也。」
既饗,歸賓俎,所以厚之。言父母,家之主,今賓客之,是孝子哀親之去也。
  晉賀循曰:「祖奠竟,厥明又大奠。大奠者,加於常一等,士以少牢,大夫太牢,盛葬禮也,是謂遣奠。奠畢,包牲下體以為藏備,大夫苞五,士苞三,遂行如墓。初設遣奠,士陳五鼎,用少牢,庶物備苞之以葬。今雖不能備禮,宜加於常奠,以盛送終也。其以葬日晨而設之。」
  宋崔凱云:「朝於祖廟一宿,明日載柩將至墓。柩將還南向,少牢之奠於車西,名曰用薦,遣奠尚饗。大夫以上太牢。其祝辭曰『哀子某敢用絜牲剛鬣用薦』,此遣奠者也。」
  大唐元陵儀注:「前三日,所司設皇帝奉辭次於承天門外之左,西向。其日,金吾仗衛如常儀。鹵簿使先進玉輅於承天門外東偏稍南,輿輦、鼓吹、吉駕、鹵簿並序列於玉輅前。又進轀輬車當承天門中稍南,凶儀明器序列於轀輬車前。奠前一刻,奉禮郎布文武群官位於承天門外,異位重行,如太極庭中儀。光祿卿具遣奠之饌以俟。執事官位並先俟於門外之東。龍輴至承天門外,禮官贊止哭,內外皆止哭。侍中進龍輴前,跪奏稱『請升轀輬車』,俛伏,興。司徒帥舁梓宮官及所由奉梓宮升轀輬車。所司設奠席於轀輬車東南,奉禮郎設樽坫於席東南,設罍洗又於其南,設太尉版位又於東,西向。禮官進省饌訖,禮生贊光祿卿捧俎進,跪奠於席上;諸齋郎捧俎隨列於席上。禮生引太尉就位。禮官贊哭,在位者皆哭;又贊止哭,在位者皆止哭。禮生引太尉詣罍洗,盥手洗爵,詣樽坫所,太祝舉幂酌醴齊。禮儀使就次,奏請皇帝出就次。皇帝出次,立於奠東,西向。太祝以醴齊授太尉訖,禮儀使奏請皇帝去杖前進,中官承傳止哭,諸王、妃、主等皆止哭。太尉以醴齊於皇帝之左跪進,皇帝受醴齊,跪奠於饌前,俛伏,興,少退立。太祝持版進,西北向跪讀祝文訖,奠版,俛伏,興,退復位。皇帝哭踊,禮儀使贊皇帝再拜。諸王、妃、主及在位群官等皆哭。禮儀使跪奏『請皇帝少退』,近侍扶皇帝少退於位。少府監設讀哀冊褥於奠東。禮官引冊案進,舉冊官舉冊進至褥東,西面,以冊東向。禮官贊太尉及群官止哭,中官承傳諸王、妃、主等皆止哭。禮官引中書令進,跪讀冊訖,俛伏,興,退復位。舉冊者以授祕書監,祕書監以授符寶郎。皇帝哭踊,禮儀使奏請皇帝再拜。太尉、群官、諸王、妃、主皆哭再拜。少府徹褥,光祿徹饌訖,禮儀使跪奏稱『轀輬車將發』,皇帝前,哭盡哀。禮儀使稱『請再拜奉辭』,俛伏,興;皇帝稽顙,哭踊,再拜。轀輬車發。禮儀使又跪奏『請皇帝還宮』,俛伏,興。近侍扶引皇帝入次。太尉以下於次南橫行進名再拜奉辭訖,各就本職。如諸王有故不赴山陵者,俟皇帝奉辭入次後,諸王進至轀輬之左,以南為上,哭盡哀,再拜辭。妃、主、內官不去者,於轀輬車後,帷中哭,再拜辭。訖,禮生贊侍中於轀輬車前跪請進發,訖,俛伏,興。」百官以下儀制,如開元禮。
  器行序
周 晉 大唐
  周制,大喪,大司徒帥六鄉之眾庶,屬其六引。
鄭司農云:「六引謂喪車索也。」
小司徒帥邦役,治其政教。
喪役,正棺、引、窆、復土。
遂人帥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帥而屬六綍。及窆,陳役。
致役於司徒,及墓上事及竁也。綍,舉棺索。用綍旁六執之者,天子其千人歟?
遂師帥其屬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籠及蜃車之役。
使以幄帟先者,太宰也,其餘則司徒。幄帟先,所以為葬窆之閒先張神座也。蜃車,柩路也。磨者,適歷執綍者名也。遂人主陳之,而遂師以名行校之。
士喪,既遣奠,行器,
目葬行明器,在道之次。
茵苞器序從,
如其陳之先後。
車從,
次器。
商祝執功布,以御柩執披。
居柩車之前,若道有低仰傾虧,則以布為抑揚左右之節,使引者執披者知之。士執披者八人。
諸侯執綍五百人,四綍,皆銜枚,司馬執鐸,左八人,右八人,匠人執羽葆御柩。大夫之喪,執引者三百人,執鐸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五百人,一黨之人也。諸侯之大夫,邑有三百戶之制。綍引同耳。廟中曰綍,在途曰引,互言之也。御柩者,居前導正之。大夫士皆二綍。
弔,非從主人也,四十者執綍。
言弔者必助主人之事。從猶隨也。成人二十之上,至四十以下,丁壯時也。曲禮云:「助葬必執紼。」
主人袒,乃行,踊無筭。
袒,為行變也。乃行,謂柩車行也。凡從柩者,先后左右如遷於祖之序。
出宮,踊,襲。
哀次。
至於邦門,公使宰夫贈玄纁束。
邦門,城門。贈,送。
主人去杖不哭,由左聽命,賓由右致命,
柩車前輅之左右也。當時止柩車。
主人哭拜稽顙,賓升實幣於蓋,降,主人拜送,復位,杖,乃行。
升柩車之前,實其幣於棺蓋之柳中,若親授之然。復位,反柩車後。
  晉賀循云:「喪車前後四引,引十人,合四十人。十人一倀,合四十四人。皆素服白〈巾臽〉倀手執練幡以部伍所主,禁讙呼嬉戲。四倀,一吏主之也。」
  大唐制,鴻臚寺司儀署令掌凡引、披、鐸、翣、挽歌、纛帳之屬。三品以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六品以上二引,二披,四鐸,四翣;九品以上二鐸,二翣。凡執引披者,皆布幘,布深衣。其下帳,五品以上用素繒,六品以下用練,婦人用綵。至邦門,三品以上贈以束帛,一品加乘馬。既引,又遣使贈於郭門外,皆以束帛,一品加璧。餘具開元禮。
  挽歌
周 漢 晉 宋 大唐
  魯哀公十一年,吳子伐齊。將戰,齊將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
杜元凱曰:「虞殯,送葬歌曲也。公孫夏示必死,故命其徒而歌之。」孔穎達曰:「虞殯者,謂啟殯將虞之歌也。今人謂之挽歌。」
  漢高帝時,齊王田橫自殺,其故吏不敢哭泣,但隨柩敘哀。而後代相承,以為挽歌,蓋因於古也。
  晉成帝咸康七年,杜后崩,有司聞奏,依舊選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為挽郎,詔又停之。
  摯虞云:「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綍者挽歌。新禮以為挽歌出於漢武帝役人勞歌,聲辭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雖音曲摧愴,非經典所制,不宜以歌為名。按挽歌,詩稱『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為名,亦無所嫌,宜定新禮如舊。」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詔停選挽郎。
  大唐元陵之制「屬三繆練紼於轀輬車為挽,凡六紼,各長三十丈,圍七寸。執紼挽士,虎賁千人,皆白布蔥褶,白布介幘。分為兩番。挽郎二百人,皆服白布深衣,白布介幘,助之挽兩邊,各一紼。挽歌二部,各六十四人,八人為列,執翣。品官左右各六人,皆服白布〈衤冓〉衣,白布介幘。左右司馬各八人,皆戴白布武弁,服白〈衤屬〉布,
〈衤屬〉音屬,謂襦長。
無領緣,並執鐸。代哭百五十人,衣幘與挽歌同。至時,有司引列於轀輬車之前後。其百官制,鴻臚寺司儀署令掌挽歌。三品以上六行三十人,六品以上四行十六人,皆白練〈衤冓〉衣,皆執鐸帗。」
  葬儀
合葬附○周 晉 大唐
  周制,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
公,君也。圖,謂畫其地形及丘壟所處而藏之。先王造塋者,昭居左,穆居右,夾處東西。
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敺方良。
壙,穿地中也。方良,魍魎也,木石之怪。
旅賁氏縗葛,執戈盾夾王車,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巾車持蓋從車持旌。
從車,隨柩路。持蓋旌者,王平生車建旌,雨則有蓋。今蜃車無蓋,執而隨之,象生時有也。所執者銘旌。
喪祝掌勸防之事,
勸猶倡帥前引者。防謂執披備傾虧也。
及辟,令啟。
鄭眾云:「辟謂除菆塗槨。令啟謂喪祝主命役人開之。」辟音毗亦反。菆音在官反。
小祝設道齎之奠,分禱五祀。
齎猶送也。送道之奠,謂遣奠也。分其牲體,以祭五祀,告王去此宮中不復反,故祭之。禮,王七祀,五者,司命、大厲,平生出入不以告。
及壙,喪祝脫載除飾。
鄭眾云:「去棺飾;謂帷荒池絞翣之屬,令可舉移安措。」
司几筵設葦席,右素几。其槨席用萑,黼純。
槨席,藏中神座之席。
掌蜃掌斂互物蜃物,以供闉壙之蜃。
互物,蚌蛤之屬。闉,塞也。將井槨,先塞下以蜃,禦濕也。
遂入藏凶器。成葬,小宗伯詔相喪祭之禮,而祭墓為位。
成葬,丘已封也。天子之冢,蓋不一日而畢。位,壇位也。先祖形體託於此地,祀其神以安之,冢人為尸。
又冢人云:「凡諸侯及諸臣葬於王墓者,授之兆。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
子孫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處其前後,而亦併昭穆。
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
凡有功者居前,
居王墓之前,處昭穆之中央。
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別尊卑也。王公曰丘,諸臣曰封。漢律曰:「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柩行至於壙,陳器於道東西,北上。
統於壙。
茵先入。
當藉柩也。元士則葬用輁軸,加茵焉。
屬引。
於是脫載除飾,屬引於緘耳。
君葬用輇車,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用輇車,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國車,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功布。
輇車,柩車也。尊卑之差。在棺曰綍,行道曰引,至壙將窆,又曰綍,用綍而設碑,是以連言之。碑,桓楹也,將葬,樹於壙四隅,以繂繞之以下棺也。御棺,居前為節度也。士言比出宮用功布,則出宮而止,至壙無矣。
主人袒,眾主人西面北上,婦人東面,皆不哭。
夾羨道為位。
乃窆,主人哭踊無算。
窆,下棺也。
襲,贈用制幣玄纁束,拜,稽顙,踊如初。
丈八尺曰制,二制合之,束,十制五合。
卒,袒,拜賓,主婦亦拜賓,即位,拾踊三,襲。
主婦拜女賓也。即位,反位也。
賓出,則拜送。
相問之賓。
藏器於旁,加見;
器,用器、役器也。見,棺飾,更謂之見者,加此則棺柩不復見矣。先言藏器乃云加見者,器在見內也。內之者,明君子之於事終不自逸也。見音古莧反。
藏苞筲於旁;
於旁者,在見外也。不言甕甒,饌相次可知也。兩兩而居。喪大記曰:「棺槨之閒,君容柷,大夫容壺,士容甒。」
加折,卻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
五重者,謂抗木與茵也。葬者抗木在上,茵在下也。既夕云:「抗木橫三縮二,加抗席三,加茵,用疏布,緇翦,有幅,亦縮二橫三。」
實土三。主人拜鄉人,
謝其勤勞。
即位,踊襲如初。
哀親之在斯也。
乃反哭。
  檀弓云:「合葬非古也,自周以來。」
古謂殷以前。
「季武子曰:『周公蓋祔。』」
祔謂合葬也。合葬自周公以來。
「孔子曰:『衛人之祔也,離之;
祔謂合葬也。離之,有以閒其槨中。
魯人之祔也,合之,善夫!』」
善夫,善魯祔葬當合。
「孔子合葬於防」。
防,魯地。
  說曰:記云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
北方,國北。
弁絰葛而葬,與神交之道也,
接神之道,不可純凶也。天子諸侯變服而葬,冠素弁,以葛為環絰。既虞卒哭,乃服受服也。雜記曰:「凡弁絰,其縗侈袂。」
有敬心焉。
踰時哀衰而敬生也。敬則服有飾也。大夫士三月而葬,未踰時。
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
周弁殷冔,俱象祭冠而素,禮同。
  凡殉葬,非禮也。陳子車死於衛,其妻與其家大夫謀以殉葬,定,而後陳子亢至,曰:「夫子疾,莫養於下,請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雖然,則彼疾當養者,孰若妻與宰?得已,則吾欲已;不得已,則吾欲以二子者之為之也。」
子亢,子車弟,孔子弟子。下,地下也。度諫之不能止,以斯言拒之。已猶止也。
於是弗果用。
果,決。
  陳乾昔寢疾,屬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則必大為我棺,使吾二婢子夾我。」
婢子,妾也。
既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禮也,況又同棺乎!」弗果殺。
善尊己不陷父於不義。
  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也。」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手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
還猶疾也。謂不及其日月。
  國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是故衣足以飾身,棺周於衣,槨周於棺,土周於槨;
言皆所以為深邃,難人發見之也。國子高,成子高也。成,謚也。
反壤樹之哉!」
反,復也。怪不如太古也,而反封樹之。意在於儉,非周禮。
又曰:「吾聞之也,生有益於人,死不害於人。吾縱生無益於人,可以死害於人乎?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不食地,謂不墾耕。
  夫子居於宋,見桓司馬自為石槨,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
  子游問喪具,夫子曰:「稱家之有無。」子游曰:「有無惡
音烏
乎齊?」
音劑。惡乎齊,問豐省之比。
夫子曰:「有,無過禮。苟亡矣,斂手足形,還葬,
還之言便也。言已斂即葬之,不待三月。
懸棺而窆,
不設碑繂,不備禮也。窆,下棺也。
人豈有非之者哉?」
不責於人所不能。
  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舍於子夏氏。子夏曰:「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見封之若堂者矣,見若坊者矣,
坊形旁殺平上而長。
見若覆夏屋者矣,
覆謂茨瓦也。夏屋,今之門廡也。其形旁廣而卑。
見若斧者矣。』
斧形旁殺刃上而長。
從若斧者焉,
孔子以為刃上難登,狹又易為功。
馬鬣封之謂也。
俗閒名。
今一日而三斬板,而已封,
板蓋廣二尺,長六尺。斬板謂斷其縮也。三斷止之旁殺,蓋高四尺。詩曰:「縮板以載。」
尚行夫子之志乎哉!」
尚,庶幾也。
  曾子問:「葬引至於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堩,道也。變謂異禮也。堩音古鄧反。
孔子曰:「昔者,吾從老聃助葬於巷黨,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聽變。』既明反而後行,曰『禮也』。
巷黨,黨名也。就道右者,行相左也。變,日蝕也。反復也。
反葬,而丘問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遲數,則豈如行哉?』
已,止也。數讀作速。
老聃曰:『諸侯朝天子,見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見日而行,逮日而舍。
舍奠,每將舍,奠行主。
夫柩不早出,不暮宿。』」
侵晨夜則近姦寇。
  春秋左氏傳曰:魯成公二年,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
燒蛤為炭以瘞壙,多埋車馬,用人從葬。
重器備,
重猶多也。
槨有四阿,棺有翰檜。
四阿,四注槨也。翰,旁飾。檜,上飾。皆王禮。
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臣,治煩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爭。今二子者,君生則縱其惑,
謂文十八年,殺母弟須。
死又益其侈,是棄君於惡也,何臣之為?
若言何用為臣。
  魯昭公十二年,左傳曰:「鄭簡公卒,將為葬除,及游氏之廟,
游氏,子太叔族。
將毀焉。子太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
用,毀廟具。
曰:『子產過女而問何故不毀,迺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
教毀廟者之辭。
既如是,子產迺使避之。司墓之室,有當道者,毀之則朝而塴,
補鄧反,下棺。
弗毀則日中而塴。子太叔請毀之,曰:『無若諸侯之賓何?』
不欲久留賓。
子產曰:『諸侯之賓能來會吾喪,豈憚日中?無損於賓而民不害,何故不為?』遂弗毀,日中而葬。君子謂子產於是乎知禮,禮無毀人以自成也。」
  曾子問曰:「下殤,土周葬於園,遂輿機而往,塗邇故也。
土周,堲周也。周人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下殤於園中,以其去成人遠,不就墓也。機,轝尸之床也。以繩絙其中央,又以繩從旁鉤之。禮以機舉尸,轝之以就園而斂葬焉,塗近故耳。
今墓遠,則其葬也如之何?」
今人斂下殤於宮中,而葬之於墓,與成人同。墓塗乃遠,其葬當轝其棺乎?載之也?問禮之變也。
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殤也。墓遠,
蓋欲葬墓如長殤,從成人也。長殤有送葬車者,則棺載之矣。史佚,武王時賢史也。賢猶有不知。
召公謂之曰:『何以不棺斂於宮中?』
欲其棺斂於宮中,如成人也。斂於宮中,則葬當載之。棺音古患反,下棺衣同。
史佚曰:『吾敢乎哉!』
畏知禮者。
召公言於周公,
為史佚問。
周公曰:『豈,不可!』
言是豈,於禮不可也。不許之。
史佚行之。
失指,以為許也,遂用召公之言。
下殤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
棺,謂斂於棺也。
  曾子問曰:「並有喪如之何?何先何後?」
並謂父母若親同者同月死也。
孔子曰:「葬,先輕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輕:禮也。自啟及葬,不奠,
不奠,務於當葬者。
行葬不哀次,
不哀次,輕於在殯者。
反葬奠,而後辭於賓,遂脩葬事。
辭於賓,謂告將葬啟期也。
其虞也,先重而後輕,禮也。」
  晉賀循葬禮云:「至墓之位,男子西向,婦人東向。先施幔屋於埏道北,南向。柩車既至,當坐而住。遂下衣几及奠祭。哭畢柩進,即壙中神位。既窆,乃下器壙中。薦棺以席,緣以紺繒。植翣於牆,左右挾棺,如在道儀。」
  大唐元陵儀注:「山陵日,依時刻,吉凶二駕備列訖,尚輦帥腰輿繖扇入詣神座前,內侍捧几,內謁者捧香爐,各置輿上。中官帥其屬舁衣箱以出。神輿至玉輅後,內常侍捧几置輅中,輿等退就列。中官以衣箱傳授尚衣奉御,置於玉輅及副車中。神駕動,警蹕如常,千牛將軍夾輅而趨。至侍臣上馬所,禮生贊侍臣上馬,侍臣上馬訖,夾侍於前,禮生在供奉官內。諸侍衛之官,各督其屬,左右翊神駕動,鹵簿官以黃麾麾之,鼓吹振作,警蹕如常。當陵門,以赤麾麾之,鼓吹不作。侍臣下馬,步導於前,神駕至吉帷宮,迴車南向。尚輦帥腰輿繖扇至輅後,內常侍奉几置輿上,繖扇侍奉至帳殿下,內侍捧几置座上,內謁者捧香爐置座前,輿等退就列。玉輅及鹵簿侍衛之官,停列於帷宮門外。吉駕引,禮官贊侍中進轀輬車靈駕前,奏請靈駕發引,俛伏,興,退。司馬執鐸,挽郎執紼,挽歌振作;及挽以進,內外哭從,以赴山陵。靈駕至陵門西凶帷帳殿下,迴駕南向。公主及內官以下並降車,障以行帷,哭於凶帳殿之西,東向北上。群官皇親哭者序立於帷門外,東西相向,北上。哭十五舉音,止,各退就次。前三刻,奉禮郎於隧道東南,量遠近,設皇親諸親奉辭位。又於其南設應從文武官五品以下奉辭位,又於其南設六品以下奉辭位。每等異位,重行,西面北上。設奉禮郎位於其北,禮生二人立於其南,差退。內謁者於隧道西南稍北,帷內設公主、王妃及內官以下奉辭位,東向北上。前一刻,所司設奠席於轀輬車前,設罍洗於東南,罍在洗西,篚在洗東。於是群官列位序立。光祿卿帥其屬以饌奠於席上。禮官引太尉詣罍洗,盥手洗爵,詣樽坫所,太祝酌醴齊訖,太尉跪奠於饌前,俛伏,興。太祝持版進太尉之左,跪讀文訖,奠版,俛伏,興。太尉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發引,至南神門,將作監進龍輴於靈駕之後。禮官贊侍中進轀輬靈駕前,跪,奏稱『請降靈駕,御龍輴』,俛伏,興,退舁梓宮。所由迺奉遷梓宮至龍輴,舁梓宮官左右捧從。司空以巾拭梓宮,并拂夷衾。少府屬紼於龍輴。禮官贊侍中進龍輴前,跪奏稱『請引龍輴即玄宮』,俛伏,興,退。挽郎執紼,奉引龍輴,左迴北首。禮官贊司徒前導,白幰弩、素信幡、大旐及翣,皆依次而引,近伏近侍夾進如禮官導。通事舍人引太尉先導於龍輴之左。主節官帥持節者脫節在太尉之前,差退。代哭者及挽歌皆序立於門外之西,重行東向,押官排比以俟。皇親、諸親、群官等哭從。公主、王妃及內官等障以行帷。龍輴至羨道,停於帷下,南首以俟。時妃主內官以下,於羨道西南帷內就位,東向哭。通事舍人分引群官、皇親、諸親各就奉辭位,所由各贊哭,在位者皆哭。其吉鹵簿侍奉官少前,序立於門外之東,西向北上,哭。皆三十舉音,止,再拜奉辭。至時,內官以下吉服,奉遷梓宮入自羨道,奉接安於御榻褥上,北首,覆以御衾。龍輴退出。其押吉鹵簿官,並服白布巾衫就哭;將掩玄宮,並依前服吉服。初,梓宮降自羨道,奉禮郎設太尉進寶冊贈玉幣位於羨道東南,西向;設禮儀使奉寶冊玉幣位於太尉之南;又設祕書監位於其南。禮官導通事舍人引太尉以下俱吉公服各就位。又導持節者服節衣引太尉之前;禮部侍郎奉寶綬案、謚冊案、哀冊案,每案四人對舉,
用九品以上清資官舁。
立於太尉之西南;少府監奉贈玉,置於匣,帥其屬捧立於禮部侍郎之西;太府卿奉幣玄三纁二,置於篚,帥其屬捧立少府監之西,俱北面,各立於寶冊玉幣之後。
按玄衣纁裳,周制也。當時所服,故以為幣。服,近代及今,則皆不用。滯儒執古,儀注復存,且非古所上,不取觸途皆爾。其吉制非允,豈可悉行。斯未達禮從宜及隨時之義也。具昏禮篇,不復重載。
立定,禮官導通事舍人,引禮部侍郎取寶綬於案,進授太尉。又禮生一人引祕書監取謚冊、哀冊,進授禮儀使。
其冊如重,則判官助舉。
又引少府監取玉於匣,并薦巾。又引太府卿取幣進授禮儀使,以幣承巾玉。禮部侍郎以下並退。龍輴既出,禮儀官分贊太尉、禮儀使奉寶冊玉幣,並降自羨道。至玄宮,太尉奉寶綬入,跪奠於寶帳內神座之西,俛伏,興,退。禮儀使以謚冊跪奠於寶綬之西,又以哀冊跪奠於謚冊之西,又奉玉幣跪奠於神座之東。並退出復位。禮生引將作監、少府監入陳明器,白幰弩,素信幡、翣等,分樹倚於牆,大旐置於戶內。
其趺竿燒之。自餘明器,各以次逐便陳之,使有行列。
陳布訖,并內官以下,並出羨道就位。所由贊內外哭、群官、皇親、諸親并吉儀侍奉官皆哭,三十舉音,再拜,又再拜奉辭訖,引退以出。中官贊公主、王妃並退出,周以行帷,至門,乘車以扈從。禮生導主節官,帥持節者,引太尉及司空、山陵使、將作監、御史一人監鎖閉玄宮。司空復土九鍤。
所司帥作工續以終事。
其先除服者,並改服。凶儀鹵簿,解嚴退散。轀輬車、龍輴之屬,於柏城內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則不焚。」
  神龍元年十二月,將合葬則天皇后於乾陵,給事中嚴善思上表曰:「臣謹按天元房錄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於後開入。』臣伏聞則天大聖皇后欲開乾陵合葬,然以則天皇后卑於天皇大帝,若欲開陵合葬,即是以卑動尊,事既違經,恐非安穩。臣又聞乾陵玄宮,其門以石閉塞,其石縫鑄鐵以固其中。今若開陵,其門必須鐫鑿。然以神明之道,體尚幽玄,今乃動眾加功,誠恐多所驚黷。又若別開門道,以入玄宮,即往者葬時神位先定,今更改作,為害益深。伏以漢時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晉以降,始有合者。然以西漢積年,尚餘四百;魏晉以後,祚皆不長。伏望依漢朝之故事,改魏晉之頹綱。於乾陵之旁,更擇吉地,取生墓之法,別起一陵,既得從葬之儀,又成固本之業。伏以合葬者,緣人私情;不合葬者,前循故事。若以神道有知,幽塗自得通會;若以死者無知,合之復有何益?伏望少迴天眷,俯覽臣言,行古昔之明規,割私情之愛欲,使社稷長享,天下乂安。」疏奏,令百官詳議。尋有敕令,準遺詔合葬。
  開元二十一年二月,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濯,又降博陵崔銑,銑復先卒,及是公主薨,其子駙馬王繇請其父合葬,敕旨依。給事中夏侯銛駮之曰:「公主自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恐魂而有知,王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銑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本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誚。銛謬膺駮正,敢曠司存;請旁移禮官,并求指定。」下太常寺請議。
  貞觀十一年十月,詔曰:「諸侯列葬,周文創陳其禮;大臣陪陵,魏武重申其制。去病佐漢,還奉茂陵之塋;夷吾相齊,終託牛山之墓。斯蓋往聖垂範,前賢遺則,在曩昔之宿心,篤始終之大義也。皇運之初,時逢交喪,謀臣武將等先朝特蒙顧遇者,自今以後,身薨之日,所司宜即以聞,並於獻陵左側,賜以墓地,并給東園祕器。」
  喪葬令:「凡五品以上薨卒及葬祭者,應須布深衣、幘、素幕、轝,皆官借之。其內外命婦應得鹵簿者,亦如之。其墓田之制,一品,塋,先方九十步,今減至七十步;墳先高丈八尺,減至丈六尺。二品,先方八十步,今減至六十步;墳先高丈六尺,減至丈四尺。三品,先方七十步,減至五十步;墳先高丈四尺,減至丈二尺。其四品,先方六十步,減至四十步;墳先高丈二尺,減至丈一尺。五品,先方五十步,減至三十步;墳高一丈,減至九尺。六品以下,先方二十步,減至十五步;墳高八尺,減至七尺。其庶人先無文,其地七步,墳高四尺。其送葬祭盤,不許作假花果及樓閣,數不得過一牙盤。」其百官葬儀具開元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