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談》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鬭;陷行亂陳,則千人盡鬭;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
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登者未(常)〔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士〔也〕。
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我甚焉,世將不能禁;征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將不能禁;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戟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折矛、抱戟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捐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絕之,堅陳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絕江河,不可得也。
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於前,決罰於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
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疆)〔彊〕。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況國人乎。
一賊仗劍擊於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軍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霸之兵也。
有提十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士,所率無不及二十萬之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舍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谿。
今國被患者,以重寶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其將曰:無為天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
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駛,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氣哉!
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制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
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
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覆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