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權》



凡守者,進不郭(圍)〔圉〕、退不亭障以禦戰,非善者也。豪傑雄俊,堅甲利兵,勁弩(疆)〔彊〕矢,盡在郭中。乃收窖廩,毀折而入保。令客氣十百倍,而主之氣不半焉,敵攻者、傷之甚也。然而世將弗能知。
夫守者、不失〔其〕險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與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當十,十而當百,百而當千,千而當萬。故為城郭者,非妄費於民聚土壤也,誠為守也。
千丈之城,則萬人之守。池深而廣,城堅而厚,士民備,薪食給,弩堅矢彊,矛戟稱之,此守法也。
攻者不下十餘萬之眾,其有必救之軍者,則有必守之城;無必救之軍者,則無必守之城。
若彼〔城〕堅而救誠,則愚夫惷婦無不蔽城盡資血城者。朞年之城,守餘於攻者,救餘於守者。若彼城堅而救不誠,則愚夫惷婦無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發其窖廩救撫,則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傑雄俊,堅甲利兵,勁弩彊矢并於前,(分歷)〔么麼〕毀瘠者并於後。
十萬之軍頓於城下,救必開之,守必出之。(據出)〔出據〕要塞,但救其後,無絕其糧道,中外相應。
此救而示之不誠,〔示之不誠〕則倒敵而待之者也。後其壯,前其老,彼敵無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權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