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錄卷上


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
 
十方諸法,並可言得。所言諸法,並是虛妄;其不言之法,亦對此妄。言法既妄,不言亦妄。
此等既並是妄,何處是真?
即妄等之法,並悉是真。
此等既悉是真,前者何故言妄?
為起言故,所以說妄。
何故說真?
為起言故,所以說真。
何故起言?
欲達彼耳故。
彼何須聽?
欲通心故。
何故通心?
令得道故。
萬物稟道生,萬物有變異,其道無變異。此則動不乖寂
如本印字
,以物稟道故。物異道亦異,此則是道之應物
如泥印字
。將印以印泥,泥中無數字,而本印字不減
此諭道動不乖寂
。本字雖不减,復能印多泥。多泥中字與本印字同
此諭物動道亦動
,故曰「既以與人己愈有」。
道無所不在,皆屬道應。若以應處為是者,不應不來,其應即死。若以不應處為是者,其應若來,不應處又死。何處是道?若能以至為是者,可與不可俱是道。若以為非者,可與不可俱非道。道在境智中間,是道在有知、無知中間。覼縷推之,自得甚正,正之實性,與空合德。空故能生能滅,不生不滅。
道能遍物,即物是道,物既生滅,道亦生滅。為物是可,道皆是物。為道是常,物皆非常。
經云:「自偽不別真」。請問真道之行?
答:境盡行周,名為正道。舒心遍境,出智依他,他處若周,則為大體。大體既就,即隳小身。兼以小身,並同境分。常以心道為能,境身為所。能能所互用,法界圓成;能所各息,而真體常寂。
問:經云:「道與眾生相結連」,若為同異?
答:道與眾生亦同亦異,亦常亦不常。
何者?
道與眾生相因生,所以同;眾生有生滅,其道無生滅,所以異。
異法不同處,名亦不相待。難:名既不相待,云何輒得名於同?輒得名於異?輒得言於常,及言於非常?
答:其法中各無比故,各無因故。
〔難〕由何得其名?若許有名者,明知一法有兩名。若許無名者,明知一法無一名。
答:我但彊言之,所以有其名。雖彊即一時彊,是同亦是異,是常是無常,忘即一時忘,非同亦非異,非常非無常。其法真實性,無彊無不彊,無常無不常。
云何於無中,而彊立名字?
答:入默難其法,若定是於默,天下無彊者,若也有彊者,其默還非真。
又答:只為見默故,所以於中會見彊。其默元來無,明知亦無彊。
論云:道性、眾生性,皆與自然同。眾生稟道生,眾生是道不?
答:眾生稟道生,眾生非是道。
何者?
以非是道故,所以須脩習。
難:若眾生非是道,而脩得道者,乃得身外道。眾生元不云,何言脩得道?
〔答〕:眾生無常性,所以因脩而得道;其道無常性,所以感應眾生脩。眾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眾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眾生、眾生中有道。所以眾生非是道,能脩而得道;所以道非是眾生,能應眾生脩。是故即道是眾生,即眾生是道。起即一時起,忘即一時忘。其法真實性,非起亦非忘,亦非非起忘。入等存之行者,自了得理則存。存中帶忘則觀,觀中得通則存。道與眾生互相因,若有眾生,即有道,眾生既無,道亦無。眾生與道而同彼,眾生與道而俱順。
云何立法教,獨勸眾生脩?
〔答〕:眾生若得道,得道離所脩;道若應眾生,道即離所習。
經既不許著,何得有修習?
所言修習者,法因妄立名。妄法既非真,教言並糟粕,何故苦執教,而言有所脩。是故道與眾生、教,三皆不可得。三既不可得,亦乃非是空。不合亦不離,真實之如是,眾生與道不相離。當在眾生時,道隱眾生顯;當在得道時,道顯眾生隱。只是隱顯異,非是有無別。所以其道未顯時,脩之欲遣顯;眾生未隱時,捨三欲遣隱。若得眾生隱,大道即圓通,圓通則受樂。當其道隱時,眾生具煩惱,煩惱則為苦,避苦欲求樂,所以教遣脩,脩之既也證。離脩復離教,所在皆解脫,假號為冥真。道常隨生死,與生死而俱。彼眾生雖生,道不生;眾生雖死,道不死。眾生若死,其道與死合;眾生若生,其道與生合。經生歷死,常與道合,方可方不可。若可於死者,生方則無道;若可於生者,死方則無道。其道無可無不可。所以知,道常生死而非常,生死之外無別道,其道之外無別生死。生死與道不相捨離,亦未曾即合。常有生死故,所以不可即。不捨生死故,所以不可離。入等,從等入觀;觀通,入存;存若忘,復觀。觀不妨存,存不妨觀。觀即存於存,存即存於觀。存觀不一不二,亦一亦二,入等復觀而存之。
諸法若起者,無一物而不起,起自眾生起,道體何曾起?諸法若忘者,無一物而不忘,忘自眾生忘,道體何曾忘?道之真實性,非起亦非忘。若言真是非起忘,起忘因何有?道即不遍於起忘,由何得名道,由何名起忘?還因起忘知實性,復因實性識起忘?成即一時成,滅即一時滅。入等諭:明闇雖生滅,未曾捨虛空;虛空雖常住,未曾捨明闇。明闇有生滅,虛空不生滅。虛空有明闇,明闇非虛空。只是明闇空,復是空明闇。明闇與空不曾一,不曾二,亦是一,亦是二。四語之中道,不一亦不二,亦非一非二。入等乃存,常以所知為己身,以能知為己心,即知見等法為可道,知見性空為真道。知見無邊為大身,似見為大眼,似聲為大耳,識所知為大心,大心性空為解脫,解脫即心漏盡,心漏盡即身漏盡,身漏雖盡,而非無此等,而即體常空。能觀所觀,總同屬心,亦同屬境。心之與境,各處其方,實不往來,從何而起。若悟起同不起,即得於心定矣。
一切眾生欲求道,當滅知見,知見滅盡,乃得道矣。
雖眾生死滅後,知見自然滅,何假苦勸脩,彊令滅知見?
釋:死不自由死,死時由他死,死後知見滅,此滅並由他。後身出生時,生時會由他,知見隨生起,所以身被縛,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滅時,自由滅知見,當至身滅時,知見先以無,至己後生時,自然不受生,無生無知見,是故得解脫。
贊曰:
  死不自由死,死後由他生。
  知見由我滅,由我後不生。
身有重先了,身中諸有既空,其空亦空,心有天遊。空有俱空,心無所係。
將巡以約人,隨人有始終。將巡以約環,隨環無始終。何以故?人環共生巡故
其巡處三相亦四相,隨人隨環,自隨隨空

難:此巡處在何方?人環元不增,云何得有巡?
答:諦而觀此巡,不在人環外,而得有此巡,巡又非聲色,畢竟皆空。行者當以知知於巡,其巡既空知亦空,其知既空,則同無知。無知之中,無巡無空。無空則無知,無知誰當與?此等既無不有知,亦無有無知。
又曰:其若有知,卻有名無知。其知元不有,無有無無知。心中本無知,對境始生知;心中非無知,不對剩無知。人道木火亦然。故曰無常可使有,有常可使無。因有對不對,有知有不知;不因對不對,無知無不知。有知有不知,有所而不知;無知無不知,無所而不知。故曰身之所見舊國舊都,望之暢然,況歸無知至性至體之都邑乎,則洞然妙矣。
將心對境,心境互起。境不搖心,是心妄起,心不自起,因境而起。無心之境,境不自起,無境之心,亦不自起。
可道為假道,常道為真道。若住於常者,此常會是可。何者?常獨住常,而不遍可故;此常對可故,其常會成可。赴言已出世,言常亦言可。若也不起言,無常亦無可。常可既元無,亦無無常可。若在眾言等,則是有欲觀其徼。若悟眾言空,則是無欲觀其妙。
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諦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會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會是用。存之有四,忘之無一。
天下無窮法,莫過有與無。一切有無中,不過生與滅。一切眾生中,不過常與斷。所生不過四生,生居不過六道。
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無所生,亦是相因滅,其滅無所滅。
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之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若證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道常四是
是有,是無,是有無,疑非有無
,一常二非
非有非無,非捨有無
。平之則墮一,不平不見一,道則平與不平俱是。道絕聖棄智,從凡至聖,此聖還對凡,當其在凡時,與凡早已謝,其凡既謝,聖亦謝,凡聖兩俱忘。無智亦無仁,寡欲而歸道。
問:絕聖,已至於聖者,可許令其絕。元未至聖者,若為遣其絕?
答:止論已至聖,不論未至者。未至元無聖,無聖若為紀。
大道應感性,此性不可見。眾生愚智性,此性不可見。道性眾生性,二性俱不見,以其不見故,能與至玄同。歷劫無二故,所以名為同。
又言:是亦不可。大道體真,未曾非道;眾生體假,未曾不變。歷劫殊方,所以名異。
大人握玄本,無心應物通。識通六道,是名大人。六道雖殊,無非大者,故名玄本。
大道師玄寂。其有息心者,此處名為寂;其有不息者,此處名非寂;明知一處中,有寂有不寂;其有起心者,是寂是不寂;其有不起者,無寂無不寂。如此四句,大道在其中。
又曰:有為動,無為寂。要搖始動,不搖自寂。只於動處寂,只於寂處動。只將動動於寂,只將寂寂於動。動寂雖異,正性止一。正性雖一,不關動寂。動寂雖二,正性不關,亦如泥印矣。若將寂心以至動,雖動心常寂。若將動心至寂,雖寂而常動。常有定故破其先,常有先故破其定。違則交相隱顯,合則定慧二俱。
一心一念裹,並悉含古今,是故一念與一劫,非短亦非長;一塵一世界,非大亦非小。故聖人在今,能說古事,皆用追文逆曆,而得其實。是以今文說古事,古有皆可行,古無不可行,故曰:「玉曆出世,含規萬理」。
問曰:云何今日心,乃能念古事?云何古昔事,謂在今念裹?古事若在今,則知過去未過去。今心若在古,則知未來猶已來。若云定未來,云何有今能知古?若云定過去,云何古實猶在今?
既將今心念古事,復將古事係今心。明知一心一念裹,含古復含今。以是今古故,一心不可得;以是一心故,二心不可得。是則不一亦不二,能一亦能二。是有亦是無,無無亦無有。以其是有故,將有以歷之;以其是無故,將無以歷之。棄無而入道,將有以歷之;棄有而出世,世法既生滅;棄世而入道,道性無生滅。今古現無窮。故云:「廓然眾垢淨,洞然至太清,世界非常宅,玄都是舊京。」
問:絲中有五音不?
答:有五音性。其絲未成絃,絲中無五音,絲中亦無性,亦無相結連。其絲若成絃,彈之有音相,不彈有音性,二有相結連。明知一絲之中,有有亦有無,其中之性,非有亦非無。若欲破於有,絲中音性非是有。若又破於無,絲中音性非是無。以非有無故,破之不可得,所以得常存。
問:絲中無音,彈會出音,乘中無牛,輓之即有,二無云何同?絲中有性,其性常有,絲中有音,音有興廢,二有云何同?
答:各是二有二無,相因相結連,所以有無是各同。煩惱眾生脩得聖人道,觀之又見煩惱之中無有道,又見得道之時無煩惱,徵得道之時,煩惱在何方,道復從誰得?
又云:諦自觀之,煩惱無藏處,而復無煩惱,明知煩惱滅。其道無他與,而復得道者,明知是道生。若許定如是,俱悉受生滅,其道亦不優,煩惱亦不劣,何須苦欲滅煩惱,求欲至道場。道與煩惱,究竟並無餘。
又答言:道言我道體,本末之如是,於今不曾生煩惱。
又答云:畢竟之如是,於今未曾滅,何故言道與煩惱,妄云有生滅。何者?諦觀此四,畢竟不可違,乃於此法中,無餘無不足。
若言常住四,於法則不周,其一與無量,明知則不遍。若許能遍者,其四非真實,不審此復云何?
答:其四各相違,生滅不同時,處一而三廢,在二亦不俱。將一以歷諸,何多而不遍?有一復有多,故能有一有無量,故能有有復有無,故能有斷復有常,有優復有劣。大道正性中,無優亦無劣,不有亦不無,遣誰有生滅。既無物而生滅,故云:「道場與煩惱,畢竟並無餘。」行者行道之時,當守於正心,無失於正性。
問:性復是誰性,心復是誰心?
答:還是四句心,復是諸法性。若無四句,並無其心。若無諸法,並無其性。有則一時有,遍法界而無方。無即一時無,並纖密而俱盡。在此無所言,彊名為大道。至道常玄寂,言說則非真,為欲化眾生,所以彊言之。言有四句,道皆起應,起應彼矣,便成四病。然句之所起,前後不同時,應一而三廢。或言初而三未來,或言終而三已去。然一之所起,由三而得,此三既其廢,一亦不獨立。當正在一時,此三早已忘,其三既忘一亦忘。
問:道何故起,言要須廢?
答:為眾生有興廢故,所以將廢廢於興,所以將興興於廢,太道正性中,無興亦無廢。處此地,約四句而言,名為四句心。當在此處時,元無有四句,四句既無,其心亦無,始名大四句心,大道正性,真實之如是。
問:前言處一而三廢,起四還廢三,何不只起一?一若有優劣,何不簡要者;一若無優劣,何須復歷三?又若使一言足,不須更起三,若使四言足,此三不應廢,何故起四還廢三,何故歷三獨存一?
答:四言之中無優劣,眾生未悟,故一言不足,故要假四言,故四句不同時,歷一常三廢,其三既廢一亦廢,何止在三。
問:此四句是生滅法,正道何故處其中?
答:道無所不在,常在四句,所在皆無,四句非道。
又問:四句中有有,何須以有而生有?四句中無無,何須以無而滅無?
答:四句中有有,生之不可得;四句中有無,滅之不可得。此是自然生,此是自然滅,不由生者生,不由滅者滅。在是但有是,不生亦不滅,亦不不生滅。然此四句曾經言,故雖廢不與,未言時同。故悟人處俗曾經悟,故雖返不與未悟人同;一得正性,終不染俗,故曰一性不變異。
一切萬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異,通之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為一,將四句以求心得心,會是皮乃至無皮,無心處是名為大一。諭如芭蕉剝皮,欲求心得心,會成皮剝皮,乃至無皮無心處,是名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遠實,若得無近無彼實,是名為真一。見無所見,見無色,無色故,則無見。知念亦然,守一破一知,雖守會同睡。譬如精思,閉眼思見,開眼思存,乃得內外之所用。
其道未曾四,以其性一故,其道未嘗一,以周四物故,亦一亦四,非一非四
二取、二捨成四
,適其中實起,則名真一。真一者,寄言耳。只為法不言,所以見言法,其法若有言,復見不言法。遙相因待,交相見之。其中隱度,前後符信,從古至今,無此是,無隱度;從古至今,有此是,有隱度。是知有無相違,今古異世,唯有符中正一四象同歸,實性自然而然,化方待孰而變。草木雖無知,落實會生死,真道雖無知,落實是常住。此處雖無知,會有無知見。非心則不知,非眼則不見。此知既非心,則是知無所知。此見既非眼,則知見無所見。故曰「能知無知,道之樞機。」
當知三世之中,三世皆空。三世者,一半已去,一半未來,中間無餘方,故皆空也。知三世空,諭如於燈。當欲滅燈時,滅時見燈,不滅時若見燈,此時滅未來,滅時不見燈,此燈已過去。滅不滅中間,於何而住立?過去未來之中間,但有名而無體,故知三世空矣。
空故無身,無身何愛,既無所愛,即與道同。與道同空,故名愛道。空與身同,故名道愛。道體實是空,不與空同。空但能空,不能應物,道體雖空,空能應物。
問:道能應物,物能得道不?物若得道,得道應便住,云何更受生?物若非道者,所脩但得身外道,物終不得道,不假用脩習。
答:眾生無常故,所以須假脩;道是無常故,眾生脩即得。眾生不自得,因道方始得;道名不自起,因眾生方起。起即一時起,無一物而不起;忘即一時忘,無一物而不忘。優劣一時俱有,何道與物
汎眾
。眾生雖生道不生,眾生雖滅道不滅
緣私
。眾生生時道始生,眾生滅時道亦滅。若許無私者,元始得道我亦得。若使有私者,元始得道我不得
汎眾
。眾生未生,已先有道,有道非我道,獨是於古道,我今所得道,會得古道體。此乃古道即今道,今道即我道。何者?歷劫已來,唯止一道
此是汎眾應眾生
。眾生而得者,即是眾生之私道。只是汎眾道,應私名私道。
破名者指竹為水,指空為竹,是則一時是,非則一時非。破體者隨眾生識變而見,有無不同。或見空處有,或見有處空,則破體也,名法觀之有。或但變而不空,如見牛變成馬之言是馬,不言是牛。亦非代彼立名
干破非有破
。如一人得清淨識見者,諸法亦清淨,眾人不得者,諸法亦濁穢。明知還是穢法淨,復是淨法穢,亦是有法無,亦是無法有。
識體是常是清淨,識用是變是眾生。眾生脩變求不變,脩用以歸體,自是變用識相死,非是清淨真體死。
住體本實,不受虛名,虛名來者,各還與其虛。若將實來取我,即受其一。若將虛來取我,即受其二。如人不語來取住實,只得其一。
玄珠錄卷上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