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司馬〉




〈敘官〉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
政官之屬:
大司馬,卿一人;小司馬,中大夫二人;軍司馬,下大夫四人;輿司馬,上士八人;行司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有〕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一軍則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司勳,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馬質,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八人。
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羊人,下士二人,史一人,賈二人,徒八人。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
環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挈壺氏,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射鳥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羅氏,下士一人,徒八人。
掌畜,下士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士,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右,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虎賁氏,下大夫二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
旅賁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史二人,徒八人。
節服氏,下士八人,徒四人。
方相氏,狂夫四人。
大僕,下大夫二人;小臣,上士四人;祭僕,中士六人;御僕,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隸僕,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弁師,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繕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槀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
齊右,下大夫二人。
道右,上士二人。
大馭,中大夫二人。
戎僕,中大夫二人。
齊僕,下大夫二人。
道僕,上士十有二人。
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
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
巫馬,下士二人,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賈二人,徒二十人。
牧師,下士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廋人,下士,閑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圉師,乘一人,徒二人。圉人,良馬匹一人,駑馬麗一人。
職方氏,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土方氏,上士五人,下士十人,府二人,史五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懷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合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訓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形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山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川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邍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
撢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
都司馬,每都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家司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馬。


〈大司馬〉


大司馬之職,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儀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則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乃縣政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政象,挾日而斂之。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凡令賦,以地與民制之。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社。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陳。群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名之用,帥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鄉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蒐之法,車弊獻禽以享礿。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師)〔帥〕都載旜,鄉(遂)〔家〕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獮田,如蒐(田)之法,羅弊致禽以祀祊。中冬,教大閱:前期,群吏戒眾庶脩戰法。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于後表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質明弊旗,誅後至者。乃陳車徒如戰之陳,皆坐。群吏聽誓于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二)〔三〕鼓,摝鐸,群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遂以狩田,以旌為左右和之門,群吏各帥其車徒以敘和出,左右陳車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間以分地,前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于陳前。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馬振鐸,車徒皆作。遂鼓行,徒銜枚而進。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駴,車徒皆譟。徒乃弊,致禽饁獸于郊,入獻禽以享烝。及師,大合軍,以行禁令,以救無辜,伐有罪。若大師,則掌其戒令,涖大卜,帥執事涖釁主及軍器。及致,建大常,比軍眾,誅後至者。及戰,巡陳,眡事而賞罰。若師有功,則左執律,右秉鉞,以先愷樂獻于社。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王弔勞士庶子,則相。大役,與慮事屬其植,受其要,以待攷而賞誅。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則合諸侯之六耦。大祭祀、饗食,羞牲魚,授其祭。大喪,平士大夫。喪祭,奉詔馬牲。


〈小司馬〉


小司馬之職,掌。凡小祭祀、會同、饗射、師田、喪紀,掌其事,如大司馬之法。


〈軍司馬〉


軍司馬。


〈輿司馬〉


輿司馬。


〈行司馬〉


行司馬。


〈司勳〉


司勳掌六鄉賞地之法,以等其功。王功曰勳,國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勞,治功曰力,戰功曰多。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勳詔之。大功,司勳藏其貳。掌賞地之政令,凡賞無常,輕重眡功,凡頒賞地,參之一食,(惟)〔唯〕加田無國正。


〈馬質〉


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綱惡馬。凡受馬於有司者,書其齒毛與其賈,馬死,則旬之內更,旬之外入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馬及行,則以任齊其行。若有馬訟,則聽之。禁原蠶者。


〈量人〉


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為九州,營國城郭,營后宮,量市朝道巷門渠,造都邑亦如之。營軍之壘舍,量其市、朝、州、涂、軍社之所里。邦國之地與天下之涂數,皆書而藏之。凡祭祀饗賓,制其從獻脯燔之數量。掌喪祭奠竁之俎實。凡宰祭,與鬱人受斝歷而皆飲之。


〈小子〉


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凡沈辜、侯禳,飾其牲。釁邦器及軍器。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祭祀,贊羞,受徹焉。


〈羊人〉


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飾羔。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凡祈珥,共其羊牲。賓客,共其法羊。凡沈辜、侯禳、釁、積,共其羊牲。若牧人無牲,則受布于司馬,使其賈買牲而共之。


〈司爟〉


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時則施火令。凡祭祀,則祭爟。凡國失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


〈掌固〉


掌固掌脩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設其飾器,分其財用,均其稍食,任其萬民,用其材器。凡守者受法焉,以通守政,有移甲與其役財用,唯是得通,與國有司帥之,以贊其不足者。晝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號戒。若造都邑,則治其固,與其守法。凡國都之竟有溝樹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職焉。若有山川,則因之。


〈司險〉


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設國之五溝五涂,而樹之林,以為阻固,皆有守禁,而達其道路。國有故,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屬守之,唯有節者達之。


〈掌疆〉


掌疆。


〈候人〉


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與其禁令,以設候人。若有方治,則帥而致于朝;及歸,送之于竟。


〈環人〉


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巡邦國,搏諜賊,訟敵國,揚軍旅,降圍邑。


〈挈壺氏〉


挈壺氏掌挈壺以令軍井,挈轡以令舍,挈畚以令糧。凡軍事,縣壺以序聚(𣝔)〔𣟄〕;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射人〉


射人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東面,卿、大夫西面。其摯,三公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諸侯在朝,則皆北面,詔相其法,若有國事,則掌其戒令,詔相其事,掌其治達。以射法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五正;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若王大射,則以貍步張三侯。王射,則令去侯,立于後,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則為位。與大史數射中,佐司馬治射正。祭祀,則贊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儀。會同朝覲,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師,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車。有大賓客,則作卿大夫從,戒大史及大夫介。大喪,與僕人遷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廬,不敬者苛罰之。


〈服不氏〉


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教擾之。凡祭祀,共猛獸。賓客之事則抗皮,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射鳥氏〉


射鳥氏掌射鳥。祭祀,以弓矢敺烏鳶。凡賓客、會同、軍旅,亦如之。射則取矢,矢在侯高,則以并夾取之。


〈羅氏〉


羅氏掌羅烏鳥。蜡,則作羅襦。中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行羽物。


〈掌畜〉


掌畜掌養鳥而阜蕃教擾之。祭祀,共卵鳥,歲時貢鳥物,共膳獻之鳥。


〈司士〉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惟)〔唯〕賜無常。正朝儀之位,辨其貴賤之等。王南鄉;三公北面東上;孤東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門之右,南面東上;大僕、大右、大僕從者在路門之左,南面西上。司士擯,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還揖門左,揖門右。大僕前,王入,內朝皆退。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掌擯士者,膳其摯。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凡會同,作士從,賓客亦如之。作士適四方使,為介。大喪,作士掌事,作六軍之(事)〔士〕執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


〈諸子〉


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大子,(惟)〔唯〕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體。凡樂事,正舞位,授舞器。大喪,正群子之服位。會同、賓客,作群子從。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之脩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攷其藝而進退之。


〈司右〉


司右掌群右之政令。凡軍旅會同,合其車之卒伍,而比其乘,屬其右。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掌其政令。


〈虎賁氏〉


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大喪亦如之。及葬,從遣車而哭。適四方使,則從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徵事,則奉書以使於四方。


〈旅賁氏〉


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喪紀,則衰葛執戈盾。軍旅,則介而趨。


〈節服氏〉


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維王之(太)〔大〕常。諸侯則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尸從車。


〈方相氏〉


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敺疫。大喪,先匶,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敺方良。


〈大僕〉


(太)〔大〕僕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諸侯之復逆。王眡朝,則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建路鼓于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逆御僕與御庶子。祭祀、賓客、喪紀,正王之服位,詔法儀,贊王牲事。王出入,則自左馭而前驅。凡軍旅田役,贊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大喪,始崩,戒鼓,傳達于四方,窆亦如之。縣喪首服之法于宮門。掌三公孤卿之弔勞。王燕飲,則相其法。王射,則贊弓矢。王眡燕朝,則正位,掌擯相。王不眡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小臣〉


小臣掌王之小命,詔相王之小法儀。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正王之燕服位。王之燕出入,則前驅。大祭祀、朝覲,沃王盥。小祭祀、賓客、饗食、賓射掌事,如大僕之法。掌士大夫之弔勞。凡大事,佐大僕。


〈祭僕〉


祭僕掌受命于王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大喪,復于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御僕〉


御僕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與其弔勞。大祭祀,相盥而登。大喪,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隸僕〉


隸僕掌五寢之埽除糞洒之事。祭祀,脩寢。王行,洗乘石。掌蹕宮中之事。大喪,復于小寢、大寢。


〈弁師〉


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裏,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諸侯之繅斿九就,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絰,弁而加環絰。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為之,而掌其禁令。


〈司甲〉


司甲。


〈司兵〉


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及授兵,從司馬之法以頒之。及其受兵輸,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祭祀,授舞者兵。大喪,廞五兵。軍事,建車之五兵。會同亦如之。


〈司戈盾〉


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軍旅、會同,授貳車戈盾,建乘車之戈盾,授旅賁及虎士戈盾。及舍,設藩盾,行則斂之。


〈司弓矢〉


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與其出入。中春獻弓弩,中秋獻矢箙。及其頒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鳥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使者、勞者。其矢箙皆從其弓。凡弩,夾庾利攻守,唐大利車戰、野戰。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諸守城、車戰,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矰矢、茀矢用諸弋射,恒矢、(痺)〔庳〕矢用諸散射。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句者謂之弊弓。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澤,共射椹質之弓矢。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數并夾。大喪,共明弓矢。凡師役、會同,頒弓弩各以其物,從授兵(至)〔甲〕之儀。田弋,充籠箙矢,共矰矢。凡亡矢者,弗用則更。


〈繕人〉


繕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掌詔王射,贊王弓矢之事,凡乘車,充其籠箙,載其弓弩,既射則斂之。無會計。


〈槀人〉


槀人掌受財于職金,以齎其工。弓六物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矢八物皆三等,箙亦如之。春獻素,秋獻成。書其等以饗工。乘其事,試其弓弩,以下上其食而誅賞。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繕人。凡齎財與其出入,皆在槀人,以待會而攷之,亡者闕之。


〈戎右〉


戎右掌戎車之兵革使。詔贊王鼓。傳王命于陳中。會同,充革車,盟,則以玉敦辟盟,遂役之。贊牛耳桃茢。


〈齊右〉


齊右掌祭祀、會同、賓客、前齊車,王乘則持馬,行則陪乘。凡有牲事,則前馬。


〈道右〉


道右掌前道車。王出入則持馬陪乘,如齊車之儀。自車上諭命于從車。詔王之車儀。王式則下,前馬,王下則以蓋從。


〈大馭〉


大馭掌馭(王)〔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轡,犯軷,遂驅之。及祭,酌僕,僕左執轡,右祭兩軹,祭軓,乃飲。凡馭路,行以《肆夏》,趨以《采薺》。凡馭路儀,以鸞和為節。


〈戎僕〉


戎僕掌馭戎車。掌王倅車之政,正其服。犯軷,如玉路之儀。凡巡守及兵車之會,亦如之。掌凡戎車之儀。


〈齊僕〉


齊僕掌馭金路以賓。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其法儀各以其等為車送逆之節。


〈道僕〉


道僕掌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法儀如齊車。掌貳車之政令。


〈田僕〉


田僕掌馭田路以田以鄙。掌佐車之政。設驅逆之車,令獲者植旌,及獻,比禽。凡田,王提馬而走,諸侯晉,大夫馳。


〈馭夫〉


馭夫(嘗)〔掌〕馭貳車、從車、使車。分公馬而駕治之。


〈校人〉


校人掌王馬之政。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齊馬一物,道馬一物,田馬一物,駑馬一物。凡頒良馬而養乘之。乘馬一師四圉;三乘為皁,皁一趣馬;三皁為繫,繫一馭夫;六繫為廄,廄一僕夫;六廄成校,校有左右。駑馬三良馬之數,麗馬一圉,八麗一師,八師一趣馬,八趣馬一馭夫。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邦國六閑,馬四種;家四閑,馬二種。凡馬,特居四之一。春祭馬祖,執駒。夏祭先牧,頒馬攻特。秋祭馬社,臧僕。冬祭馬步,獻馬講馭夫。凡大祭祀、朝覲、會同,毛馬而頒之,飾幣馬,執扑而從之。凡賓客,受其幣馬。大喪,飾遣車之馬;及葬,埋之。田獵,則帥驅逆之車。凡將事于四海、山川,則飾黃駒。凡國之使者,共其幣馬。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等馭夫之祿、宮中之稍食。


〈趣馬〉


趣馬掌贊正良馬,而齊其飲食,簡其六節。掌駕說之頒,辨四時之居治,以聽馭夫。


〈巫馬〉


巫馬掌養疾馬而乘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受財于校人。馬死,則使其賈粥之,入其布于校人。


〈牧師〉


牧師掌牧地,皆有厲禁而頒之。孟春焚牧,中春通淫,掌其政令。凡田事,贊焚萊。


〈廋人〉


廋人掌十有二閑之政教,以阜馬、佚特、教駣、攻駒及祭馬祖、祭閑之先牧及執駒、散馬耳、圉馬。正校人員選。馬八尺以上為龍,七尺以上為騋,六尺以上為馬。


〈圉師〉


圉師掌教圉人養馬,春除蓐、釁廄、始牧,夏庌馬,冬獻馬。射則充椹質,茨牆則翦闔。


〈圉人〉


圉人掌養馬芻牧之事,以役圉師。凡賓客、喪紀,牽馬而入陳。廞馬亦如之。


〈職方氏〉


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與其財用、九穀、六畜之數要,周知其利害。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東南曰揚州,其山鎮曰會稽,其澤藪曰具區,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錫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正南曰荊州,其山鎮曰衡山,其澤藪曰雲瞢,其川江漢,其浸潁湛,其利丹銀齒革,其民一男二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河南曰豫州,其山鎮曰華山,其澤藪曰圃田,其川熒雒,其浸波溠,其利林漆絲枲,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擾,其穀宜五種。正東曰青州,其山鎮曰沂山,其澤藪曰望諸,其川淮泗,其浸沂沭,其利蒲魚,其民二男二女,其畜宜雞狗,其穀宜稻麥。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其川河、泲,其浸(廬)〔盧〕、維,其利蒲、魚,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擾,其穀宜四種。正西曰雍州,其山鎮曰嶽(山),其澤藪曰弦蒲,其川涇汭,其浸渭洛,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其畜宜牛馬,其穀宜黍稷。東北曰幽州,其山鎮曰醫無閭,其澤藪曰貕養,其川河泲,其浸菑時,其利魚、鹽,其民一男三女,其畜宜四擾,其穀宜三種。河內曰冀州,其山鎮曰霍山,其澤藪曰楊紆,其川漳,其浸汾潞,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宜牛羊,其穀宜黍稷。正北曰并州,其山鎮曰恒山,其澤藪曰昭餘祁,其川虖池、嘔夷,其浸淶、易,其利布帛,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五擾,其穀宜五種。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七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另)〔里〕則百男,以周知天下。凡邦國,小大相維。王設其牧,制其職,各以其所能,制其貢,各以其所有。王將巡守,則戒于四方,曰:「各脩平乃守,攷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帥其屬而巡戒令。王殷國亦如之。


〈土方氏〉


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國都鄙。以辨土宜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王巡守,則樹王舍。


〈懷方氏〉


懷方氏掌來遠方之民,致方貢,致遠物,而送逆之,達之以節。治其委積、館舍、飲食。


〈合方氏〉


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通其財利,同其數器,壹其度量,除其怨惡,同其好善。


〈訓方氏〉


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正歲,則布而訓四方,而觀新物。


〈形方氏〉


形方氏掌制邦國之地域,而正其封疆,無有華離之地。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


〈山師〉


山師掌山林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于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川師〉


川師掌川澤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于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邍師〉


邍師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墳衍、邍隰之名物,之可以封邑者。


〈匡人〉


匡人掌達法則、匡邦國而觀其慝,使無敢反側,以聽王命。


〈撢人〉


撢人掌誦王志,道國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國而語之,使萬民和說而正王面。


〈都司馬〉


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於〕國司馬。


〈家司馬〉


家司馬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