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第四十一》



兌下艮上《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