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第五十八》



兌下兌上《兌》亨。利貞。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六三:來兌,凶。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