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第六十二》



艮下震上《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亨」〕、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